防犯罪判刑大咖落跑 法務部:電子鐐銬非萬能

記者孫曜樟/臺北報導

高雄地檢署貪檢井天博判刑確定後,卻早已潛逃無蹤事件,引發各界對現行防逃機制衆多批評,檢察官陳瑞仁28日投書媒體建議,若重刑被告交保,應加掛電子腳鐐一事法務部下午迴應,電子鐐銬並非萬能宜再三思,從根本整套修法纔是正道。

▲高雄貪檢井天博等大咖被告判刑確定,卻早已潛逃無蹤,引發外界對現行防逃機制抨擊。(圖/資料照)

法務部表示,今天陳瑞仁檢察官就井天博等大咖被告相繼潛逃,所投書媒體「縱虎歸山掛鈴鐺」一文,本部非常贊同。對於先前送請立法院審議之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僅加速判決「確定後」的執行,對於有心提早逃亡的被告,無法根本解決問題

防止被告逃匿最有效且可行之方法,還是被告到庭聽判、重罪羈押及防逃羈押。因此,本部將在近期邀請司法院、執法機關、專家學者,參考美、日、德等先進國家之立法例,共同研商,儘速提出完整修法建議,供司法院及立法委員參考,避免再發生類似逃匿事件。

至於以電子腳鐐掌握被告行蹤部分,本部認宜再三思。首先,現行法沒有得對被告強制施用電子腳鐐的規定檢方曾建議法院以被告拒絕則收押之方式取得被告同意,但遭院方拒絕。修正刑事訴訟法增訂得強制使用電子腳鐐之規定,亦須司法院主導。以目前司法院極力避免侵害被告人權之態度,恐難實現。其次,電子腳鐐雖已發展至第三代,許多技術問題尚未克服,以之追蹤受監控者之所在,仍有許多偵測死角,未必能確實達成防逃目的,而且所需人力設備成本甚高,監控一人約需數十萬元,目前尚難大幅推廣。

從偵查、審理執行程序,完整嚴密的整套修法,纔是遏止被告棄保逃亡的最佳利器

掌握即時訊息免費下載新聞雲APP iOS:https://goo.gl/qXZojaAndroid:https://goo.gl/MRNy3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