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過戶、每月拿22萬出來!妻開「5條件」纔回家 他:心寒

▲原PO老婆列出5條件,「以上你答應的話,我就回家,會請你簽名蓋章,愛你的老婆」。(圖/翻攝「靠北女友臉書粉專)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一名男網友酒店的摳客部隊聊天,他主動把這件事告訴老婆,結果對方氣得離家;她開出5點條件才答應回家,包括要他每個月拿22萬元當家用、把房子過戶給她。男網友發文求救,問有沒有更好的辦法,或是跟妻子離婚。

原PO投稿「靠北女友」臉書粉專寫道,老婆「看完賴後整個發火,大吵一架後就她離家出走了,原因是,她說我有回覆那個女的就是不對,結婚了不可以這樣子」,併到她的妹妹家住一個月。

原PO說,這一個月都是他照顧4歲兒子、2歲女兒,「早晚餐洗衣洗碗拖地、看醫生、買水果、教小孩英文、帶小孩寫作業、陪小孩玩都是自己來」。原PO表示,老婆開出5個條件:

第一:房子過戶到她的名下(房子買2600萬,過戶後我要繼續繳)第二:每個月拿22萬出來家用(除了保險外的所有開銷,包含房貸8萬+車貸2萬)第三:小孩的保險費用一年38萬都由我出(要保人都是她,會這麼多是因爲這包含儲蓄險)第四:要再補她4萬元的保險費 第五:不論任何藉口不準再跟任何女人搞曖昧

▼原PO說,「她開這種條件,看了就心寒。」(圖/達志示意圖

根據原PO貼出和老婆的對話,她列出5條件說,「以上你答應的話,我就回家,會請你簽名蓋章,愛你的老婆」。原PO回「又要,等房子過戶給妳後,妳再推拖小事搞離家戲碼…那妳要怎麼辦」;她說「除非你又犯錯…不然其實我真的很想好好維持這個家,我愛我的小孩也非常愛我們的家。」

「她開這種條件,看了就心寒。」原PO說,和老婆在一起5年,月薪20萬全拿出來當家用,沒想到她還要加碼;已幫她繳5年卡費,「真的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怎麼現在跟吸血鬼一樣,要把我吸乾」,他的底線是:

第一:過戶給妳可以,但貸款妳自己要繳,妳行嗎?第二:每個月拿20萬家用(包含全部),我薪水就20萬,怎麼可以要我拿22萬第三:小孩保險都我出沒關係,要保人都改成我,受益人維持是妳沒關係(這幾年小孩的保險都是我在繳,我已經繳136萬了)第四:不給妳4萬,因爲這是妳的保單,要保人是妳,早叫妳把要保人改成我,妳又不改,改成我的帳單我就繳(而且妳個人的保費,這5年我已經幫妳繳235萬了)第五:沒問題

▼原PO想問大家有其他更好的辦法嗎?或是要離婚?(圖/達志/示意圖)

原PO說,因爲對老婆還是有感情,仍希望她能回家讓一家團圓,「大家都其他更好的方法嗎?還是要我下定決定跟她離婚?請給我意見。」

對此,許多網友說,「你覺得一個愛你的女,會因爲你跟別的女人賴,所以離家出走嗎?那隻代表她不信任你,她可以吃醋,但是不能無理取鬧」、「身爲女生我都覺得離一離算了,她如果愛你,根本不會離開一個月」、「我說一句中肯的話....20萬你找女大學生來顧你的兒女+免費家教一定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