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過勞 交通部規定:遊覽車駕駛過夜須一人一室

1年多來,國內接連發生重大遊覽車事故,駕駛工時太長與過勞問題引起社會關注,交通部今日公告旅行業租賃遊覽車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明訂遊覽車駕駛過夜須「一人一室」;駕駛開車前應接受酒測,如有喝酒應立即更換,造成行程延誤,除當日不得收費外,遊覽車業者還要負賠償責任,新規即日起實施。

去年陸客團火燒車與今年蝶戀花翻車事件,讓社會開始重視遊覽車司機過勞。過去旅行業者爲省成本,把導遊、司機排在同一個房間,或是讓司機與它團司機同住,各團任務起牀時間常有差距,且每人生活習慣不同,都影響到司機睡眠品質,也影響隔天開車精神

有時也會發生住宿房價高,旅行社補貼1000多元,讓司機想辦法找住宿,隔天再來接旅客,司機索性睡在車上情況

觀光局表示,相關規定今起上路之後,旅遊業者租賃遊覽車時,應加入駕駛差旅食宿費用,以「一人一室」爲原則,若違反契約擬開罰1萬至5萬元。

旅行公會聯會理事長蕭博仁說,相關費用依定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初步預估3天2夜的國旅團,漲幅會在3%至5%左右。他舉例,中級團每晚住宿費用約3000元、高級團約8000元,要讓司機一人一個房間,多出來的成本就是由消費者分攤,費用會隨着住宿等級、團員人數多寡而有不同。

蕭博仁指出,由於新規定今天才上路,還需要1、2周的觀察,才能實際瞭解團費漲價多少,現在又逐漸進入國內旅遊旺季,遊覽車的租賃價格提高,這也會造成旅遊業者的負擔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