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過勞!遊覽車駕駛新規:過夜「1人1室」 團費恐上漲

交通部訂定「旅行業租賃遊覽車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其中包含遊覽車駕駛過夜應一人一室。(圖/記者一中攝)

記者賴文萱/臺北報導

交通部公告旅行業租賃遊覽車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其中記載遊覽車駕駛員過夜應以「一人一室」爲原則,公告內容即日起生效,若違反契約擬開罰1萬至5萬。旅行業者表示,爲提升旅客安全,支持也會配合新規定辦理,但成本增加,團費恐會因此上漲。

先前遊覽車頻頻發生重大死傷事故,讓遊覽車安全備受爭議,遊覽車駕駛過勞以及駕駛的工作品質方面,也都受到關注,交通部20日公告「旅行業租賃遊覽車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自公告日起開始實施,若違反契約擬罰1萬至5萬。

但在應記載事項中,明訂遊覽車駕駛過夜原則要「一人一室」,引發討論。目前旅行業在安排遊覽車駕駛住宿時,駕駛與領隊不同性別會一人一室,但若性別相同就會安排二人一室。

▲若違反「旅行業租賃遊覽車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擬開罰1萬至5萬。(圖/記者賴文萱攝)

優質旅遊發展協會理事長李奇嶽表示,遊覽車駕駛一人一室確實對提升司機休息品質,以旅行業立場來看,旅客安全也能因而提升當然是件好事,會配合政策辦理。但他提到,以賞櫻熱門景點武陵農場來說,光旅客住宿就已經一房難求了,在執行層面上會有困難。

此外,駕駛的管理是由車行負責,但萬一車行收了錢卻不落實駕駛一人一室,旅行業無法管,但違反契約卻又是罰旅行業,這點很不合理,也因而引發業界反彈。

至於團費是否會因此受到影響?以每晚每房新臺幣3000元到5000元,每團20人爲例,2天1夜團或3天2夜的國旅團,平均每人將增250元至500元,約漲5%。若是8天7夜陸客團整團成本就約將增2萬1000到3萬5000元,成本恐將轉嫁至消費者身上,業者認爲會「吃不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