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韓國N號房!逼少女自拍性影像 男子慘遭法官狠打臉

恫嚇少女拍性影像,陳男被依犯以脅迫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7年4月。可上訴。(圖:shutterstock/達志)

陳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認識1名15歲少女,他取得少女露胸照後恫嚇得拍性影像,少女嚇得乖乖照辦,事後報警提告。陳男辯稱他不知道少女未成年,不過法官斥責,他竟模仿韓國N號房犯罪方式,依犯以脅迫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7年4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姓男子於2022年5月29日透過交友軟體,結識1名15歲少女,雙方再互加Instagram及LINE好友,陳男取得她露胸照片,未料,陳男卻以此來恫嚇少女,如果不配合拍性影像,就要將照片傳給她的好友,少女相當害怕,只能乖乖配合,用手機拍下2段裸露胸部、性器等影片,再傳送給陳男。

事後少女報警,陳男自稱不知道少女未成年,辯護律師也稱,該交友軟體需18歲以上纔可使用,對話也沒告知,直到傳送性影像後,他詢問少女,才知道對方僅15歲。

但法官認爲,LINE對話截圖,少女大頭貼雖部分面容爲口罩遮掩,可約略見其素顏樣貌,稚嫩氣息未脫,且LINE個人頁面中,就有生日圖樣及文字,而事發他得知少女年齡後,他還回「贊」貼圖,知道少女報警後他還表示「可以不要提告嗎」、「這一次我會進去關的」

法官審酌,陳男透過交友軟體,竟模仿韓國N號房犯罪方式,脅迫少女自拍,經少女請求放過仍不予理睬,所爲實對少女身心健康及人格發展產生不良影響,犯罪手段低劣,加上他就曾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遭緩起訴,不到1年又犯案,考量與少女和解,依犯以脅迫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7年4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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