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嘉麟:產金徹底分離 防堵金融業成私人金庫

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方嘉麟。(圖/翻攝自政治大學法學院網站

財經中心臺北報導

產金經營議題永豐弊案再度泛起討論,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方嘉麟表示,目前討論到產金是否要分離,主要是爲防範過去因發生跨業經營和實質控制所產生的諸多弊端所致。就公司治理角度來看,產金若能徹底分離,也確實能夠杜絕產業界將金融業當做個人金庫現象,但這一切仍須藉由法規強化的力道纔會有效。

方嘉麟指出,問題在該如何做到徹底分離?畢竟就產金分離原則而言,大多是擔心因金融業的特殊性,一家金控公司、銀行保險公司董事長,若還擔任其他產業的經營者或董事,很有可能會因當發生財務缺口時,會發生挪用金融業大部分存戶保戶資產去填補,損及民衆權益不法情事;或是利用金融業龐大資源投資挹注在其他產業領域上,快速膨漲與發展,產生不公平競爭力等。

「但問題不在是否真的兼任經營者或董事,可以有機會上下其手,而是重點在於金融業本身的公司治理是否有良善。」方嘉麟以永豐金弊案爲例,強調一切的問題是出在「人的行爲」。

就算產金不分離,假設企業內部的內稽內控有上軌道,在金融業中的每一塊錢要怎麼花,都會達到公司治理的標準。至於強制產金分離,當然不法情事發生的誘因就會降低,不過真的在臺灣現況要做到徹底分離,方嘉麟形容會是像「天邊彩虹」一樣,相當地困難。

所以方嘉麟認爲,除透過產金分離法制化動作外,同時仍需要強化金融業的內控與治理能力,進一步讓獨董制度在內部能夠產生抗衡力量,才能讓有意違法的有心人士有所顧慮,而不能興起可隻手遮天的僥倖心態

方嘉麟強調,目前社會持續探討產金是否該徹底分離議題,結合政府民間的力量,有助於推動公司治理應有的意識觀念,是個很好的方向。只是重點不應只是重視在產金分離原則下,誰不得兼任經營者或董事等職務表層貼標籤形式,而應該着墨在這些關係人等的個人行爲,透過法規的強制力進行管控,纔是實質有效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