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上摩鐵辦趴摔癱 落水變跳水逆轉剩賠377萬元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一名盧姓男子4年前和朋友臺中摩鐵辦趴墜入泳池,導致頸椎斷裂、半身癱瘓,恐怕下半輩子都得坐在輪椅上,一審法官認爲他是不慎跌落,考量業者安全上的疏失,判賠1885萬元;二審卻出現大逆轉,原本認定的不慎墜落,變成蓄意跳水,法官認爲盧姓男子自已要負8成的責任賠償金也只剩下377萬元大縮水。

男子盧柚升(左下圖)坐在輪椅上,雙手不斷往下壓努力做復健,自己會變成現在這副慘樣,就是因爲4年前他和11名青商會友人到臺中杜拜風情旅館辦趴的時候,摔進房間裡的游泳池,導致頸椎斷裂,下半身癱瘓,盧姓男子表示,「本來說有公共意外險,現在卻說要50萬元和解,好像落差有點大。」

區區50萬元,讓家屬氣得說光是醫藥費都不只50萬元,雙方和解破局,盧姓男子一狀告法院,向旅館業者求償2000萬元,一審法官認爲,盧姓男子走在游泳池旁,因爲沒有安全措施才導致他摔進泳池裡,而且這游泳池根本不符規定,只是一個景觀池,一審判決業者要賠1885萬元。

臺中地方法院庭長劉長宜指出,「旅館業者有過失,那必須要負侵權行爲損害賠償責任,原告終身需人照護,而且不能工作,所以他能夠請求的看護費以及不能工作的損害,還有慰撫金都比較高。」

雖然一審把過失歸咎給業者判賠1885萬元,沒想到二審出現大逆轉,法官認定當時盧姓男子是因爲酒後狂歡,故意跳進泳池裡,頭部着地造成脊椎擠壓,全身癱瘓,就算業者有再多防護措施,也難以阻擋他故意跳水,判定盧姓男子有8成的責任,業者只需要賠377萬元。

看到賠償金額,只剩下求償金額的2成左右,氣得讓盧姓男子提起上訴,卻被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確定。這家號稱全臺最大摩鐵的旅館,目前已將泳池改名稱爲戶外大型SPA浴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