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李眉蓁條款!教部祭8項品保機制把關論文 違規最重停招、扣獎補助款

教育部祭八項防李眉蓁條款。(圖/記者崔至雲攝)

記者許展溢臺北報導

針對近來部分學位論文涉及學術倫理並衍生對大學學術品質等質疑,教育部今(27日)強調,大學一旦獲悉所授予之學位涉及學術倫理疑義,即應依學位授予法及校內學術倫理處理規定,啓動專業調查機制,如查確有造假、變造、抄襲、由他人代寫或其他舞弊情事,學位應予撤銷並公告註銷學位證書,未來將透過8項措施,強化論文品保機制。

教育部指出,涉及代寫部分則續由教育部組成小組審議確認後,對代寫者依法裁罰。另教育部也宣示會督導各大學透過學位品保機制與增設調整系所及招生名額分配連動、促進論文資訊公開、專業遴選口試委員課責指導教授及系所、協助論文發表前比對、進行學術倫理教育、主動查察論文代寫等措施,積極強化學位論文的品保機制。

高雄市議員雅靜論文口委風波。(組合圖/記者吳奕靖攝、翻攝臺灣基進黨臉書

教育部表示,此次事件凸顯各大學對於學位論文審查與品質控管,仍有改善強化空間。因此,教育部將透過以下八項措施及提供協助,督導各大學積極強化學位論文的品保機制:

一、增設調整系所審查將納入學位品保機制

二、未妥善處理學術自律之系所將調減招生名額

三、揭露各系所學位論文不公開之比率

四、揭露以特殊條件遴聘口試委員之原則人數比率

五、學位論文指導教授及所屬系所應予課責

六、規劃開發及共同採購期刊論文比對系統供學校運用

七、落實學生進行學術倫理教育

八、主動查處論文代寫情事並依法裁罰

國民黨高雄市長補選候選人李眉蓁論文引發爭議 。(圖/記者洪靖宜攝)

教育部說明,指導教授因須定期與學生會面討論並觀念指導,一旦學位論文有專業領域不符或違反學術倫理時,指導教授應負相應責任,所屬系所亦應檢討改進品保機制。如指導教授或所屬系所未妥爲處理或不作爲,經教育部通知學校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將命該系所停招、減招或禁止該系所運用本部核予學校之獎補助款。

教育部強調,過去受理論文代寫檢舉案件雖不多,但因查證過程困難,致開罰不易。因此,教育部經向NCC、內政部衛福部部會請益查處不實廣告假消息經驗,業於109年委託專案辦公室,主動清查網路廠商或個人所刊登之代寫廣告,業陸續查獲60件疑似論文代寫相關案件,刻依法定程序處理,查證屬實即予裁罰。另如有無法查獲刊登負責人或非屬國內網站業者(如google、FB)之情形,也函請業者協助下架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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