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流水標準明年加嚴新增管制 中市300家業者要提高警覺

《放流水標準》明年元旦起加嚴中市府環保局呼籲業者及早因應。(環保局提供/陳淑芬臺中傳真)

環保署發佈修正《放流水標準》,明年元旦起,針對3種排水量不同限制的既設業者,加嚴金屬等9項限值,並新增「錫」管制項目臺中市環保局29日表示,已函文轄內近300家列管事業及早因應,避免明年遭裁處及告發。

環保局表示,新修正《放流水標準》部份管制項目與限值,包含修正氨氮、硼、自由有效餘氯、重金屬及真色色度等。既設業者針對3種排水量有不同限制,包含排水量150CMD以上的金屬基本工業金屬表面處理業、電鍍業等3事業;排水量500CMD以上的晶圓製造及半導體制造業、光電材料元件製造業化工業印刷電路板製造業等4事業;無排水量限制的科學工業園區石油化學專業區等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

環保局指出,爲進一步減少水體氨氮排放總量,金屬表面處理業或電鍍業、製革業、廢棄物掩埋場發電廠等5種事業及其他工業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則新增「氨氮」管制項目。

環保局說明,相關業者應於明年1月1日前完成廢污水處理設施改善及許可證變更;無須改善即符合標準業者,應檢視其許可內容是否符合加嚴標準限值,若未符合,應於明年1月1日前完成許可內容變更。

環保局指出,相關列管事業、科學工業園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石油化學專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等,須儘早確認放流水中各項重金屬的排放情形,是否符合明年規定的放流水加嚴標準,並以清潔生產概念,由製程或原物料進行源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