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優先 臺南地院將彈性調整雙北當事人庭期

因應疫情升溫,臺南方法院對住、居所事務所設在臺北市新北市當事人律師或其他訴訟關係人,爲避免人員流動造成疫情擴大,除具時效性、緊急性、必要性的案件外,將彈性調整庭期。(本報資料照片

疫情升溫,臺南市政府宣佈進入準三級警戒。臺南地方法院16日表示,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即起開庭及洽公民衆將採取「實聯制」;至於住、居所或事務所設在臺北市、新北市的當事人、律師或其他訴訟關係人,爲避免人員流動造成疫情擴大,除具時效性、緊急性、必要性的案件外,該院將秉持防疫優先原則,彈性調整庭期。

臺南地院指出,該院因應疫情指揮中心的規定,將採取「實聯制」,開庭及洽公民衆,請攜帶身分證到院。同時,進入該院時,請持身分證掃條碼或以手機掃描QR Code碼,如未攜帶身分證或手機者,請填寫紙本實聯制登記表

針對案件系屬該院,但住、居所或事務所,設於臺北市、新北市的當事人、律師或其他訴訟關係人,如已定有庭期,爲避免人員流動造成防疫破口,除具時效性、緊急性、必要性的案件外,該院也將秉持防疫優先原則,「承辦股」如彈性調整庭期,將以適當之方法通知。如屬上述情形之當事人、律師或其他訴訟關係人,也可主動告知案件的「承辦股」,避免遺漏

至於臺南律師公會及法扶臺南分會設在地院一樓平民法律服務中心,因爲疫情變化,爲保障律師與當事人健康,自即日起暫停服務,待疫情改善後再恢復。有法律諮詢需求者,請不要在這段期間前往地院,以免徒增奔波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