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中央一級開設 南檢召開防疫處理小組會議

臺南地檢署依法務部指示,成立「防疫處理小組」,進行疫情查處會議。(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因應新冠肺炎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武漢肺炎特別條例)公佈施行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提升爲第一級開設,臺南地檢署2日下午依法務部指示,成立「防疫處理小組」,召集臺南市檢、警、調、衛、移民署、海巡署、行政執行署、臺南市政府…等單位,進行疫情查處會議。

「防疫處理小組」由襄閱主任檢察官林仲斌擔任召集人,主任檢察官許嘉龍蔡宗聖2人爲副召集人,邀集檢察官、臺南市調查處、臺南市衛生局、臺南市消保官、臺南市警局、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臺南市專勤隊警政署航空警察局高雄分局臺南分駐所、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海巡署艦隊分署第四海巡隊、偵防分署臺南查緝隊、偵防分署北門查緝隊等機關,於3月2日下午3時,在臺南地檢署召開防疫處理小組會議,並由檢察長林錦村主持會議

臺南地檢署指出,這次會議重點包括:1、針對染病防治法及武漢肺炎特別條例等相關規定,協調各機關間之分工事項,發揮政府一體及團隊合作。2、各機關單位成員建立聯繫窗口,保持密切聯繫,共同有效即速查處相關案件,並迅速回應緊急狀況之應處。3、針對涉嫌傳染病防治法及武漢肺炎特別條例等相關刑罰案件,秉持依法嚴辦原則,速偵速結,以彰顯政府重視疫情防範及嚴懲違反防疫規定之決心。 4、查扣防疫物資,若符合防疫之需求,在法令許可範圍內,積極配合主管機關之徵用程序協助辦理。其餘查扣物品,視性質迅速辦理拍賣變價,妥慎處理。 5、有關違反防疫措施之行政裁罰,於權責機關裁處後,如有逾期未繳納者,應透過聯繫窗口促請權責機關儘速移送各所轄行政執行分署,迅速依法強制執行

6、偵辦疫情相關之假訊息或其他刑事案件,在不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下,適時發佈新聞,使民衆知悉正確資訊 以維護公共利益,安定民心。 7、對於有防疫虞慮通緝犯現行犯等之歸案方式,確實依法務部函示辦理,臺南地檢署並備妥遠距視訊設備,以供檢察官得以遠距訊問之方式,訊問有防疫疑慮之被告,以避免因人犯解送過程產生之接觸感染。 8、針對外勤相驗遇有疑似病例等情形訂定處理原則,除依法務部頒佈之相驗處理流程外,員警接獲民衆通報需要相驗之案件時,第一時間均應先確認死者或其家屬是否爲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名單中人員,如有防疫疑慮,即從嚴依有染病可疑之程序處理。相驗過程,均應切實做好防疫隔離。 9、疫情發展瞬息萬變,臺南地檢署與防疫處理小組成員將隨時注意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針對疫情所爲之最新公告以爲應變。這次會議所討論事項之細部執行,將於會後由臺南地檢署與各機關進行會商

►有75%酒精,必備必買必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