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印度Delta病毒「解隔離新標準」 輕症PCR「Ct值30↑」才解隔

新冠肺炎PCR核酸檢測採檢施作過程。(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嚴雲岑臺北報導

印度變種Delta病毒已成爲多國主要病毒株,爲防堵病毒入侵社區指揮中心日前公佈確診解隔離新標準,針對無症狀輕症病患,原規範症狀緩解且發病達10天可解除隔離,加嚴標準後,這些個案在解隔離前一天必須接受PCR採檢,Ct值高於30才能解除隔離;重症患者也修改爲「兩次」採檢Ct值大於30才能解除隔離。

指揮中心23日公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個案處置及解除隔離治療條件」針對輕重症新冠患者解除隔離有新的標準。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說明,近期新增個案數減少,且醫療檢驗量能更加充裕,慎重起見的作法,另一方面,也是防治印度變種Delta病毒出現在社區。

根據規範,無症狀或輕症且已無其他住院需求確診個案,要同時符合「退燒至少 1 天,且症狀緩解」、 「距發病日已達 10 天(無症狀者,發病日以採檢日計算)」兩個條件,進行PCR採檢結果陰性或 Ct 值≥30,就可回家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如果不採檢想要解除隔離治療,回家要進行7天居家隔離,結束前仍要進行PCR採檢。

至於重症住院隔離治療或非重症惟仍有其他住院需求之確診個案,須同時符合以下「退燒至少 1 天,且症狀緩解」、「距發病日已達10 天」、「連續 2 次呼吸道檢體(採檢間隔至少 24 小時)PCR 檢驗結果爲陰性或 Ct 值≧30」三項條件,方可解除隔離,轉出負壓隔離病房專責病房, 並進行 7 天自主健康管理。

莊人祥補充,若病人採檢時仍有痰或有使 用呼吸器,則至少有 1 次檢體須爲下呼吸道檢體;否則 2 次採 檢均採口咽或鼻咽拭子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