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陣快砲採購預算沒審先簽約? 國防部:懲處尚未定案

國防部發言人陳中吉少將。(圖/記者楊佳穎攝)

記者楊佳穎/臺北報導

基於撙節國防預算考量,今日有媒體報導,海軍在新型方陣快砲採購案預算尚未審議通過前,趕在去年7月先與美方簽署發價書,卻遭朝野立委批評涉及侵犯國會預算審議權;軍方則坦承疏失、對相關人員檢討,海軍司令曙光上將也爲此自請處分。對此,國防部發言人陳中吉5日受訪表示,本次樽節預算13億,目前包含黃曙光等相關人員懲處尚未最後定案,後續國防部也還在研議中。

《自由時報》報導,海軍向美採購新式方陣快砲,卻在預算尚未審議通過前先簽署發價書,引發侵犯國會預算審議權爭議,軍方也對失職人員作出懲處,包含已調任國防部軍備局長的前海軍參謀長梅家樹中將、已調任國防部通資次長助理次長的戰系處長王宗煜少將及戰系處組長鬍庭光上校,都記申誡一次;而海軍司令黃曙光上將也爲此自請處分,國防部則建議申誡一次,已獲總統同意。

對此,陳中吉今日上午在外交國防委員會中受訪表示,方陣快砲案件過程中,樽節13億預算,當然軍方也尊重委員指教,懲處與檢討內容的確爲海軍司令部提出,但到目前爲止相關人員尚未做最後定案,國防部也還在研議中。

他也強調,在總統已覈定黃曙光懲處部分「事實上並沒有」,而此爲總統權責,後續國防部也都還在研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