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狙殺運將 遭騷擾女子挨告殺人罪獲不起訴

于姓房仲不滿林姓運將長期騷擾江姓女同事,在林男車上裝GPS定位,去年4月間埋伏刺殺18刀殺死林男,一審殺人未遂罪判於徒刑9年8月,另林妻控告江女涉嫌幫助殺人。(民衆提供資料照)

于姓房仲不滿林姓運將長期騷擾江姓女同事,在林男車上裝GPS定位,去年4月間埋伏刺殺18刀殺死林男,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判於徒刑9年8月,另林妻控告江女涉嫌幫助殺人,但臺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爲,江女確曾遭林騷擾,因查無證據證明江女事前知道於要殺人,罪嫌不足,20日將江女不起訴。

去年4月11日深夜,於男持藍波刀砍殺正要回家的林姓運將,林男在醫院昏迷近3個月,因家屬同意拔管離世,檢警一開始以爲是隨機殺人案,但經深入調查發現竟是於男密謀殺人。

檢警查出,已婚的林男原本也是房仲,曾和已婚江姓女同事發生婚外情,於男得知江女想分手,決心要幫江女解決問題。去年1月,江女在電話中向林套話,知悉林男位置,於男即到林男計程車裝上GPS定位器,4月11日,於男穿雨衣埋伏殺害林,臺北地院已在3月間依殺人未遂罪判於男徒刑9年8月,另江女因協助安裝GPS,被依妨害秘密罪判徒刑8月。

林妻認爲,江女涉嫌和於男密謀殺人,向臺北地檢署提告江女涉殺人罪,但檢方調閱通聯發現,林確實曾在3、4個月內密集打上千通電話給江,但江女和於男的通聯、對話紀錄,都看不出江女事前知道於男要殺害林,依罪嫌不足將江女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