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擬改特別扣除 300萬人受惠

財政部書面報告首度鬆口,不反對租金支出改列特別扣除額、並納入排富條款。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大選腳步接近,朝野立委爭相提出減稅法案拚「業績」。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預定今天審查所得稅法第十七條修正草案,在財政部「有條件不反對」前提下,房租支出可望從現行的列舉扣除額改爲特別扣除額,每年每戶扣除十二萬元的上限額度也可望調高,但調整額度則視配套方案而定。修法案若在本會期通過,全國逾三百萬租屋族後年五月報稅可望受惠。

民衆每年五月報繳個人綜所稅時,可選標準或列舉扣除申報,由於標扣額已調高到十二點四萬元,加上免附單據,因此目前六百萬申報戶有逾九成選擇標準扣除報稅。未來房租支出改爲特別扣除額,選擇標準扣除報稅的民衆,只要符合規定,也可一併列報房租支出。

朝野立委這次提出十一個版本的修法草案,其中將房租改爲特別扣除額是最大公約數,至於額度上限則從十七萬到卅萬元都有,部分提案則搭配適用稅率百分之廿以下的排富條款(稅率百分之五、十二才能列報)。

財政部在書面報告指出,各立委及黨團提案均將租金支出改列特別扣除,政策立意良善,尊重委員提案;針對提高扣除額度,財政部認爲,考量政府已提供多項措施減輕租屋族經濟負擔,且各界對扣除金額意見不一,宜蒐集各方意見及相關資料通盤審慎評估。

據瞭解,考量朝野立委統統主張將租金支出改列特別扣除,財政部不願逆勢而爲,「擋也不見得擋得住」,因此只能表示尊重;此外,房租議題牽涉住宅政策,要看國家的政策資源要擺在哪裡,也就是政府要照顧誰,考量租屋市場中房客相對弱勢,政策要解決這個問題,財政部也沒有反對的理由。

財政部推估,房租改列特別扣除,每年稅損約五十億元。官員說,稅損不是問題,關鍵是政策方向;至於扣除額度,除了排富條款,若能比照內政部租屋補貼,限定無屋族才能申請等配套,或許有大一點的調整空間,「但調到卅萬元恐怕承受不了」。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