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販賣偷拍視頻一年獲利數十萬!針孔攝像頭爲何還能公然線上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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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沒有人知道偷拍黑色產業鏈在國內的市場究竟有多大。

作者 | 第一財經 南英

“我們從來不賣這種東西。”近日,第一財經1℃記者廣州一家專售攝像頭店鋪詢問是否有微型攝像頭可賣時,店主用警惕的目光看着記者說,“這是違法的。”

1℃記者走訪了廣州各個大型電子交易市場,所有專售攝像頭的商鋪都表示不銷售微型攝像頭。不過,市場內的其他經營者表示,以前微型攝像頭是公開銷售的,由此懷疑這類設備並非已真正絕跡,只是銷售更隱蔽了。

線下微型攝像頭的無跡可尋相比,線上卻是另外一番風景。

1℃記者在京東淘寶電商平臺上輸入“攝像頭”時,搜索出來的微型攝像頭品牌至少有幾十種。

微型攝像頭在網上有如此規模市場,背後是一條完整的偷拍黑色產業鏈及其利益在支撐。比如,梳理相關判決書就可以發現,有人通過偷拍或者在網上銷售他人偷拍的視頻,一年就可獲利數十萬元。

沒有人知道偷拍黑色產業鏈在國內的市場究竟有多大。但可以肯定的是,每個人都可能成爲這條黑色產業鏈中的受害者。

線上銷售氾濫

似乎一夜之間,微型攝像頭就從商家的櫃檯上消失了。但之前的情況可不是這樣的。

據媒體報道,在廣州的將軍東、西堤二馬路、大沙頭、崗頂數碼總統港、石牌西路俊航電腦城等多個電子交易市場,此前都有針孔(亦稱“針頭”)攝像頭在店鋪裡公開售賣。這種情況在其他城市也存在。

▲廣州某電子交易市場內一家專售攝像頭的店鋪攝影 攝影/南英

近年來,隨着利用微型攝像頭進行偷拍的事件被不斷曝光,相關部門加大對偷拍及非法銷售相關設備的打擊力度。經營者的態度也因此更加謹慎起來。

2015年1月正式實施的《禁止非法生產銷售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和“僞基站”設備的規定》(下稱《規定》)第二條規定:禁止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非法生產、銷售、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和“僞基站”設備。

關於竊聽、竊照專用器材,《規定》做了詳細說明。其中屬於竊照專用器材的有:具有無線發射功能的照相、攝像器材;微型針孔式攝像裝置以及使用微型針孔式攝像裝置的照相、攝像器材;取消正常取景器和回放顯示器的微小相機和攝像機;利用搭接、感應等方式獲取圖像信息的器材;可遙控照相、攝像器件或者電子設備中的照相、攝像功能,獲取相關圖像信息,且無明顯提示的器材(含軟件);其他具有竊照功能的器材等。

據有關律師介紹,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只有擁有國家安全管理部門核發許可牌照的單位,才能合法生產銷售竊聽竊照專用器材;同時也只有經過安全部門許可的個人,纔可合法使用相應器材。除此之外的其他主體生產、銷售或使用竊聽竊照器材均屬違法行爲。

但與線下不同的是,線上似乎成了一個購買偷拍攝像頭的法外之地。1℃記者調查發現,在京東和淘寶等電商平臺上,買一個可以進行偷拍的微型攝像頭,好比買一件衣服一樣簡單。

在某知名購物平臺上輸入“攝像頭”,便彈出了“攝像頭迷你”“攝像頭針頭”“攝像頭家用”等產品;點擊“攝像頭迷你”時,彈出來主要是鈕釦和針頭形的攝像頭,品牌多達幾十種。

這樣的微型攝像頭,有的如鈕釦,有的看上去就像家用電線。它們的共同點是隱秘性強,使用者可以根據它們的特點安裝在鬧鐘、音箱、充電寶、煙桿、插頭、排插、小夜燈、皮帶、掛衣鉤、瓶裝水等日常用品當中,甚至可以放入人民幣裡。

在諸多品牌中,1℃記者隨機點擊一款名叫“鴻谷”的超小型無線微型監控攝像頭時看到,該產品在一張廣告圖片中寫道:“這個才叫小”。這款攝像頭形似鈕釦,厚度只有1釐米,最長直徑4.3釐米,最短直徑3.8釐米,售價308元,可自帶電源,能實現“手機遠距離在線監控,不受距離限制”,“視野監控相當於兩臺普通攝像機的監控範圍”,並且“支持多重回放,多用戶在線觀看”。

與“鴻谷”外形相似,另一款功能更強大的“凱寧威”微型攝頭的介紹顯示,該攝像頭容量達32G,可以待機一年,還可以進行錄音。

比以上兩款攝像頭還要小的是一款名叫“HiLEME”的超小微型無線監控攝像頭,也就是俗稱的“針頭”攝像頭,外形像一根普通的家庭電線。這款攝像頭在某知名購物平臺上只賣168元。

它們可以別在衣服上的鈕釦處,也可以別在揹包或袋子相對隱秘的地方。“如果沒有特別去注意,一般是看不出來的。”一位曾經使用過“鈕釦”攝像頭的相關人士在接受1℃記者採訪時說,“我用了這麼久,就沒被發現過。”

要購買這樣的攝像頭手續非常簡單。1℃記者在某購物平臺發現,在選擇“加入購物車”之後,便會彈出一個輸入手機驗證碼對話框,輸入驗證碼之後即可購買。也就是說,商家並不需要過問購買者的具體身份以及購買用途

同樣的產品,在另外一家更爲知名的購物平臺上更比比皆是。同樣,搜索框內輸入“攝像頭”之後,彈出的搜索結果裡包括衆多“鈕釦”和“針頭”在內的攝像頭。

▲一家店鋪的客服表示,攝像頭爲保密發貨

1℃記者在淘寶上隨機聯繫了三家“旗艦店”,這三家均有“鈕釦”和“針頭”攝像頭銷售,並且,他們的客服同樣沒有詢問記者的身份,以及購買用途。

其實,商家和客服並非不知曉這類商品的特殊性。比如,當記者問及發貨時外包裝上是否會寫明具體的產品類別和名稱時,對方回答“不寫”或“隱秘發貨”。

上述三家“旗艦店”均告訴記者,這些攝像頭產自深圳。在廣州一些電子交易市場走訪時,轉售攝像頭商品的老闆或服務員也向記者表示,他們的產品,大多來自深圳等地。

“不要猶豫,喜歡就拍下。”或許是看到記者在諮詢一款微型攝像頭時回覆較慢,某“旗艦店”的客服人員貼心地提示。

黑色產業鏈

有了在電商平臺上可以隨意買到能用於偷拍的微型攝像頭,那些在利益驅動下鋌而走險的人便有了最關鍵的作案工具。

1℃記者用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輸入“偷拍”“視頻”等關鍵詞,發現了多份相關判決書。從這些判決書來看,從購買設備到偷拍視頻,再到出售賬號或者付費觀看,整個偷拍已經形成了一個完整的產業鏈。

比如,在一份名叫《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2019)桂09刑終427號》的判決書顯示,2017年,被告人周某某受人指使,與他人在玉林跟蹤、偷拍被害人陳某,試圖通過炒作來打擊報復作爲玉林某區的黨委書記陳某。在偷拍前,周某某等人先在網上購買行車記錄儀、微型攝像頭、汽車定位器等設備,以獲取陳某的行蹤軌跡、偷拍陳某的私生活。

最後,周某某等人在一年內從中獲利43萬元。

和上述案例不同,接下來的這個案例是通過偷拍他人性愛視頻在網上進行銷售獲利。

一份名叫《山東省濟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2019)魯08刑終272號》的判決書顯示,2007年,被告人趙某某、張某某、楊某某、葛某某等人以非法牟利爲目的,分別或結夥在吉林、遼寧、河北、天津、山東、安徽等地的賓館房間內隱蔽處私自安裝了微型攝像頭,用於拍攝入住客人的實時視頻,並通過網絡將觀看上述淫穢視頻的“邀請碼”(每個邀請碼可以觀看該房間一個月內不同入住客人的視頻)銷售給被告人沈某某、崔某某、馮某、楊某某等十餘人,上述人員加價後再通過網絡相互轉賣或販賣給他人予以傳播牟利。

其中,根據被告人張某某供述證實,其在賓館房間內安裝攝像頭,拍攝住客性愛視頻,通過微信、QQ賣給別人,自己從中掙了約3萬元,而其代理趙某某掙了2萬元,兩人共獲利約5萬元。

那麼,這些非法偷拍來的視頻,主要賣到哪裡?色情網站是最主要的流向。

一份《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2020)浙1102刑初501號》顯示,被告人張某某、林某某系夫妻關係,2017年8月,張某某在網絡上開設了色情論壇,以向他人購買等方式獲得淫穢視頻、圖片等淫穢物品,並上傳至百度雲盤內,再將百度雲盤內淫穢物品對應的分享鏈接發佈到論壇的帖子內,通過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平臺的收款方式,以人民幣28元、38元、58元不等的價格向他人出售論壇會員註冊的邀請碼獲利。

經統計,2017年8月至2019年12月案發,被告人張某某獲利金額共計人民幣543565元,其中,被告人林某某參與共同犯罪獲利共計人民幣117974元,夫妻二人共獲利661539元。

據1℃記者瞭解,偷拍視頻的售賣分爲“批發”與“零售”兩大類。所謂批發,就是盜錄者將非法獲取的視頻以“打包”形式賣給色情網站,色情網站則以會員等不同方式售賣這些內容獲利。所謂零售,則是通過在色情網站或網聊羣進行誘導性宣傳,再通過個人賬號、QQ、微信、網盤等進行售賣。

“甚至,有些犯罪集團或個人,還會‘製造’出偷拍效果的視頻,就是看起來像是偷拍的,其實是色情集團的‘演員’自己演的,有的甚至還是‘自拍’,以引誘‘消費者’掏錢。”知情人士稱。

在一份名叫《長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2018)吉0193刑初87號》的判決書中,根據證人孫某的證言,2017年,他看到一個網站上寫着“91視頻”“偷拍自拍”還有“專區”等字樣後,就花198元購買了這個網站“至尊VIP”等級的會員,通過該網站下載了淫穢視頻。

在網上,還可以看到,某些色情網站,還曾經有專門的“××攝像頭偷拍專區(專題)”。

事實上,各種偷拍案例讓許多人膽顫心驚,網上如今有各種偵測攝像頭、反偷拍之類的教程。

打擊力度有待加強

“設備本身不具有善惡屬性,關鍵看用它幹什麼。”在一位業內人士看來,微型攝像頭本身沒有問題,確實有着特定的需求和用途,關鍵是越來越多的不法分子用它幹壞事。

據業內人士介紹,這類設備的使用和市場早已存在。偷拍、偷錄設備早期的購買羣體主要集中在律師、記者,以及所謂“私家偵探”和有維權需求的個人等,主要用於取證。

“即使在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出臺之前,大家都清楚偷拍偷錄屬於灰色地帶,畢竟至少是涉及隱私問題。況且,這種手段取得的證據也不被認可。因此,這些羣體購買此類設備一般都是自用,拍攝的內容也不會外泄,不會造成嚴重後果。”但這類設備到了不法分子手裡就不一樣了。近年來,偷拍偷錄侵犯他從隱私帶來的惡果越發明顯,這也是爲什麼要對此進行管治和打擊的原因。

儘管《規定》正式實施至今已經有6年之久,但網上銷售可以進行“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的行爲依舊猖獗。

事實上,和線下一樣,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線上也不得銷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規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務。

電子商務法明確規定,不得銷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規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務,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發現平臺內的商品或者服務信息存在違法違規情形的,應當依法採取必要的處置措施,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否則將與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薛軍在接受1℃記者採訪時說。

薛軍表示,“有些商家在售賣偷拍攝像器材時,往往掛羊頭賣狗肉,以‘隱形攝像頭’‘家用監控器’等關鍵詞掩蓋真實用途,平臺應加強日常巡查,隨時發現隨時處理。”

此外,根據1℃記者在京東和淘寶等電商平臺上調查發現,郵寄、快遞等物流環節依舊存在較大的監管漏洞。據《人民日報》此前報道,在大多數案例中,嫌疑人都是通過網絡購買、物流運送的偷拍器材,物流公司對此也應承擔責任。《快遞暫行條例》規定,快遞企業應當驗視內件並做出驗視標識;寄件人拒絕驗視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不得收寄;發現疑似禁止寄遞物品的,應當立即停止分揀、運輸、投遞。

與此同時,在多起涉嫌偷拍的案例中,懲治偷拍人員大多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也就是說,在打擊懲治方面,相關力度還遠遠不夠。

“現行法律規定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造成嚴重後果的,才構成犯罪。事實上,即便偷拍有時候形成產業鏈了,依然很難在法律上認定其構成了‘情節嚴重’,這就讓一些不法分子明知故犯、鋌而走險。”華東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院長虞潯此前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