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京籍買房,補繳社保、購房資格等這些事兒您需要了解

在京置業,首先要了解北京住房限購政策。3日,北京市住建委官方微信公衆號“安居北京”對住房限購政策中大家想要了解、需要了解的相關問題進行了答疑解惑。

Q1、北京市住房限購政策是什麼?

京籍居民家庭(含駐京部隊現役軍官和現役警官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家庭,不含因就學由外省市遷入的高校學生集體戶籍家庭) 已婚限購兩套住房、單身(含未婚、離異、喪偶)限購一套住房。

連續5年(含)以上在京繳納社會保險個人所得稅的非京籍家庭限購一套住房。

Q2、家庭中一人北京戶籍、一人外地戶籍,可以買幾套住房?

情況而定。一般情況下,居民家庭成員中至少有一人(含未成年子女)爲北京市戶籍,即可以按京籍家庭申請購房

特殊情況下,如非京籍的家庭成員要求單獨簽約購房,且其滿足連續5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也可將其作爲申請覈驗人按非本市戶籍家庭申請購房,限購一套住房。

Q3、申請購房家庭夫妻中一人北京戶籍、一人外地戶籍,按本市戶籍家庭申請購買住房,簽約可以是兩個人嗎?

可以。居民家庭在提交購房資格審覈時,可將京籍家庭成員作爲申請覈驗人,按本市戶籍家庭申請購房。

要注意的是,網籤時申請覈驗人即京籍家庭成員必須是簽約人,非京籍家庭成員可以作爲共同簽約人。

Q4、申請購房家庭夫妻中一人北京戶籍、一人外地戶籍,簽約可以只籤外地人嗎?

如果外地戶籍家庭成員滿足連續5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是可以將其作爲申請覈驗人,並單獨簽約購房的。

但是,因爲購房資格的申請覈驗人必須是購房合同的簽約人,因此如果是外地戶籍家庭成員作爲申請覈驗人的話,那麼就得按照非本市戶籍家庭的限購政策來申請購房了。

Q5、連續5年在京繳納社會保險的標準是?

從提交購房資格審覈月的上一個月起,向前推60個月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且提出申請當月須爲正常參保狀態

Q6、連續5年繳納個稅的標準是什麼?

按“工資薪金所得”或“經營所得”繳納個稅的購房資格申請人,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規定,從申請月的上一個月開始往前推算60個月在京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

2019年1月1日後,購房資格申請人因新個人所得稅法實施而不再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如果其當月社會保險正常繳納,可計入個稅累計繳納月數,此後各月在申請人辦理個稅連續申報前提下只審覈其社會保險繳納情況。

對於因工作變動原因造成未繳或補繳稅款且不超過三個月的,視爲連續繳納。

Q7、什麼樣的情況下補繳社保,不影響其在京購房資格?

有兩種情況。

一是,因單位註冊地址發生變更、扣款失敗等原因造成單位所有員工社會保險斷繳,單位以月報補繳方式爲個人完成補繳;

二是,因工作調動造成個人社會保險補繳,原單位或新單位爲員工完成補繳。

以上兩種情況補繳累計不超過3個月的,不影響其在京購房資格。

Q8、對購房資格審覈結果中的納稅情況有異議怎麼辦?

申請人對納稅情況審覈結果有異議,可攜帶申請人居民身份證件稅收完稅證明資料到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申請複覈。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西三環南路1號(六裡橋西南角)

諮詢電話:89150404

Q9、外地戶籍、已經退休,退休前曾經連續五年以上在北京繳納社保,是否具備購房資格?

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的審覈標準中要求,提出申請當月須爲正常參保狀態。退休人員的社會保險處於非正常參保狀態,不符合繳納社會保險的審覈標準,無法通過資格審覈。

不過,如果申請人滿足近60個月在京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可按連續5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來審覈購房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