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咖條款上路、有錢人淪爲大肥羊 財長:嚇阻成分大

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稅務資料交換」必須是互惠的、個案的,且若美方事證不夠明確、清楚,我方可以不必提供資料,因此,說穿了該項協是「嚇阻條款」。(圖/資料照片)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針對美國肥咖條款(FATCA)上路,在「稅務資料交換」下,有錢人財產資料全都露將淪爲美國政府課稅的「大肥羊」,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稅務資料交換」必須是互惠的、個案的,且若美方事證不夠明確、清楚,我方可以不必提供資料,因此,說穿了該項協是「嚇阻條款」。

張盛和表示,「稅務資料交換」的協定必須是互惠的,且爲個案式的,而目前我國尚未與其他國家單獨簽訂該項協定。

張盛和說,我方不會全面提供僑民的資料,任何國家來我們也都會拒絕,我們也要保護我們的同胞啊!若要全面提供資料,那美國也要提供他們在臺所有商會的資料,這樣美國他們也不敢啊!

張盛和強調, 在目前與24個國家簽訂的租稅協定中,稅務資料交換隻是其中的一條協定,稅務資料交換並不是全面式的資料提供,必須是「個案提供」,迄今也僅發生過三、四個案例

張盛和指出,雖然雙方簽有租稅協定,不過,對方在要求我方提供租稅資料前,必須要有清楚、具體的事證,通常要已經抓到有逃漏稅的事實,若事證不夠具體,我方可以不必提供。

張盛和表示,有關提供的資料將依與美方的「稅務資料交換」協定簽訂後的內容來進行,而我方也將趕在美國肥咖條款上路前,完成該項協定的簽署,以避免在美國營利金融機構被美國政府扣30%的重稅

張盛和認爲,「稅務資料交換」協定講白一點其實是嚇阻條款,嚇阻僑民不要逃漏稅,不過,他也表示,據他了解,僑民其實都不敢逃漏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