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水不落外人田! 花蓮畜牧糞尿資源化處理成果全國第一

花蓮將朝「畜牧廢水零排放」目標前進,推動「肥水不落外人田政策。(圖/花蓮縣政府提供,下同)

記者兆麟/花蓮報導

花蓮執行畜牧糞尿沼渣沼液作爲農地肥分使用計劃成果豐碩,迄2018年底已通過家數爲42家次,通過比例達75%以上,爲全國第一!另外,花蓮縣向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申請花蓮縣畜牧糞尿資源化處理計劃補助4200萬元亦是全國通過之第一案,預計2019年底前可完工並進行運轉,將可利用畜牧廢水產生沼氣進行發電,有效改善環境及減少河川污染

花蓮縣針對未參加畜牧糞尿沼渣沼液作爲農地肥分使用計劃之畜牧業者加強稽查,督促畜牧業者參加畜牧糞尿沼渣沼液作爲農地肥非使用計劃,2018年已稽查724家次,針對畜牧業者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則依法進行裁處,迄今已裁罰9家次,裁罰金額已達新臺幣37萬4,800元。環保局同時針對通過沼渣計劃之畜牧業者,每月皆排定輔導行程畜牧場及澆灌農地巡查,以確保畜牧場確實處理畜牧廢水,減少河川污染髮生。

▲▼花蓮執行畜牧糞尿沼渣沼液作爲農地肥分使用成果豐碩。

環保局長饒忠表示,花蓮縣配合環保署政策,透過花蓮縣環保局輔導畜牧業者迄2018年底已通過42家業者,畜牧廢水需經10天厭氧發酵後始可進行澆灌,花蓮縣已進行澆灌農地達22公頃,可以減少每年畜牧廢水約每日94,891公噸排入河川,河川污染削減量每日約可削減生化需氧量7,591公斤。同時提供澆灌農地作爲肥份使用,有效改善河川污染,提升生活品質。未來玉里三民地區畜牧資源化處理計劃沼氣發電處理設施完工,將可協助三民地區處理畜牧廢水每日達300噸,進行沼氣發電,每年預估可產生2,260萬度之電力,發電後之沼液並可進行農地澆灌,減少污染源排放至河川,有效改善環境。

農民如果有興趣參加畜牧糞尿沼渣沼液計劃,環保局將派員媒合畜牧業者同時協助進行農地土壤地下水檢測並撰寫計劃書農業單位審查,經審覈後即可進行澆灌作業。通過後,環保局也會定期查驗畜牧業者是否確實依據澆灌計劃執行,每年並定期檢測澆灌農地的土壤、地下水,以確保環境品質。

有興趣參與的民衆可以與環保局聯絡,花蓮縣未來將朝向「畜牧廢水零排放」目標前進,改變畜牧業過去排放大量廢水至河川造成污染的刻板印象,推動「肥水不落外人田」政策,增進畜牧資源再利用,創造多元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