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血親器捐1/石崇良拋「朋友器捐」盼凝聚各界共識

石崇良(中)說,臺灣目前腎臟來源主要是「屍腎」,活體移植數量不多,因此近來討論放寬捐贈對象,開放「非血親捐贈」,但仍有器官買賣的疑慮。記者鄒尚謙/攝影

目前國內一萬多人等待器官移植,但最近兩三年受疫情影響,捐贈者僅兩三百人,順利受贈患者約八百多人,不成比率,爲此,健保署長、器捐中心董事長石崇良表示,擬擴大器官捐贈範圍,除了血親、配偶間的捐贈外,將進一步討論「非血親」捐贈,讓朋友之間也能捐贈器官,最近將召開專家會議,凝聚社會共識。

石崇良指出,若開放「非血親」器官捐贈,前提爲不傷害捐贈者,將考慮開放腎臟、肝臟,以及肺臟等器官,其中又以腎臟可能性最高,經分析活體器官捐贈臨牀個案,捐腎對捐贈者生活品質影響最小,且國內腎臟透析(洗腎)病患逼近十萬,需求量相當高。

不過,近十年來,臺灣活體捐腎人數每年均在一百多例,截至昨天,多達八六八四名腎臟病變患者排隊等待換腎;器捐中心於四年前推動「一腎換一腎」政策,允許非親屬捐贈,兩個正等待腎臟移植的家庭透過媒合、配對,可「一腎換一腎」,但迄今仍掛零,無成功案例。

器捐中心統計,目前等候器官捐贈人數一萬多人,累積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者二萬五一四七人,實際順利受贈器官者人數偏低,近三年都在千人以下。爲了拓展器官來源,政府積極推動簽署器官捐贈同意、預立醫囑等,但成效有限。

石崇良表示,臺灣腎臟移植率極低,主因在於來源有限,大都仰賴「屍腎」,而「一腎換一腎」因配對困難,成效不彰;日前專家提出放寬捐贈者對象,開放「非血親捐贈」,只要確保爲無償捐贈,朋友之間可捐腎、捐肝,但背後恐有器官買賣等疑慮。

「若要放寬捐贈者對象,必須修法。」石崇良表示,先前開放配偶間捐贈器官,就有人擔心「假結婚、真買賣器官」,爲此,嚴格規定須結婚二年以上或生育一個孩子的伴侶才能器官捐贈;至於「非血親」捐贈,疑慮更多,擔心「器官買賣」,必須研擬配套措施,凝聚社會共識,透過修法,才能提高器捐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