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營利也不行?玩家以觀戰模式轉播Faker實況恐侵權

圖、文/ESR電競王

韓國隊伍 SKT T1 的選手 Faker 是目前《英雄聯盟》最具知名度職業選手之一,在 2014 年 9 月,韓國電競協會 KeSPA 與 Azubu 的直播平臺簽約,韓國 KeSPA 電競協會的《英雄聯盟》選手均會透過 Azubu 的實況平臺獨家直播,Faker 也是在 Azubu 平臺直播的一員。

由於 Faker 在歐美地區擁有極高的知名度,因此有歐美玩家自行透過用戶端觀戰 Faker,以觀戰模式在 Twitch 平臺直播,並將實況臺命名爲"SpectateFaker"(觀戰 Faker)來吸引大批歐美觀衆,但也因此讓 Azubu 官方認爲自己的權利受到侵犯。

▲知名《英雄聯盟》職業選手 Faker(圖/ESR電競王)

Azubu 官方告知 Twitch,表示 Azubu 擁有 Faker 的直播權,根據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DMCA),他們認爲實況主 SpectateFaker 的行爲已經侵犯到他們的智慧財產權。Twitch 隨後發信告知 SpectateFaker,表示將會刪除所有 SpectateFaker 的直播紀錄與精采畫面,也將禁止他實況 24 小時

SpectateFaker 在國外社羣網站 Reddit 公佈這件事並表達不滿,也引起了社羣與媒體的關注。他認爲 Azubu 並沒有權力限制他直播的內容,因爲他並非轉播 Azubu 的實況,而是使用自己的用戶端進行觀戰與同步直播,且擁有這個直播內容的單位是 Riot 官方不是 Azubu。同時表示自己的直播頻道並未與 Twitch 簽約,因此沒有任何廣告的收入,此頻道純粹以娛樂爲主,並非以營利目的

除了玩家熱烈討論此事外,電競媒體人 Travis Gafford 在 2/20 特別錄製了一段影片,藉由這件事來討論電競與遊戲的直播權歸屬;外媒 The Daily Dot 也於 2/22 請律師專業角度撰文說明此事。

▼Travis Gafford 說明 SpectateFaker 事件重要性(影片/Youtube)

律師表示 Azubu 雖然擁有 Faker 的直播權,但他們並非擁有 Faker 所遊戲內容的智慧財產權,因爲 Faker 所玩的遊戲內容是屬於 Riot 的,並非屬於 Faker 本人,也非 Azubu 官方所有。然而 SpectateFaker 在直播上使用"Faker"的名稱來推銷自己的實況臺的確會引發一些爭議,畢竟 Azubu 直播平臺主打 Faker 的實況後,Faker 這個名稱又被第三方拿去當作宣傳用途

對此 Riot 的創辦人 Marc Merrill 在(2/23)迴應,針對使用觀察者模式來轉播他人遊戲內容而產生的爭議,由於牽扯到許多不同的電競相關組織,因此還需要更仔細的的協商與討論。隨後他又在個人推特公開反對 SpectateFaker 的行爲,並自創新名詞"e-stalking"(線上跟蹤),認爲沒經過本人同意而以觀戰模式實況,是一種線上跟蹤的行爲,並且這個行爲會偷取 Faker 原有的觀衆(Stealing from Faker)、傷害 Faker 的實況營利,因此他將以保護選手權益爲主,並考慮更改規章,或是讓玩家選擇「是否願意被觀戰」。

Marc Merrill 的言論立刻引起大量正反兩極評論,不少玩家贊同他保護選手實況權益的做法,然而許多玩家則認爲 Riot 的立場反覆不定,因爲觀戰模式是官方系統所提供,玩家觀戰他人並不需要經過本人同意。至於實況主 SpectateFaker 則在 Reddit 上表示,自己並無違反現階段《英雄聯盟》的任何規章,也冀望 Riot 能維持一致的立場。

▲Riot 創辦人 Marc Merrill 在個人推特迴應此事 並自創新名詞 e-stalking(線上跟蹤) (圖/ESR電競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