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拆藥物申報清冠變相吃健保!民團籲公務預算支應「別吃健保豆腐」

清冠一號至今未納健保給付,也無公務預算支應。(鄭鬱蓁攝)

1~4月健保給付視訊診療前10名科別。

5~8月健保給付視訊診療前10名科別。

中醫科視訊診療前10大主診斷(5~8月)。

治療新冠肺炎的「清冠一號」被視爲臺灣之光,至今未納入健保給付,亦無公務預算支應,屬自費用藥,不過近期卻傳出有中醫透過視訊診療,爲染疫者開藥,以分拆成分手法合法申報健保,不僅變相吃健保,也引發健保爲新冠肺炎治療買單的疑慮。民間團體呼籲,政府應以公務預算支應治療費用,避免「吃健保豆腐」。

衛福部年初開放隔離檢疫、自主健康管理者使用視訊診療,5月擴大至門診民衆使用。與1-4月相比,中醫科在5-8月間從第十大科別升至首位,就醫人次3.8萬人,醫療費用超過2800萬點,其中主診斷最多是過敏性鼻炎,達3854人次、逾340萬點。而衛福部在5月18日覈准第1家藥廠「臺灣清冠一號濃縮製劑」專案製造。中醫科申請件數突然增加,與清冠一號覈准製造,有時間上的巧合。

督保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中醫不同於西醫,藥品是論日申報,日額費約20、30幾塊。「清冠一號」如單純賣組合,不可能報健保,成本划不來,但若是賣成分,按組成來報,如魚腥草、黃芩等,再自行調劑,若調劑的是健保給付的科學中藥,是可以申報健保不一定違法,如果相關成分的確作用在呼吸系統,符合上呼吸道疾病的診斷別,也沒問題,但若是申報其他上呼吸道疾病藥品,卻開立「清冠一號」,就會涉虛、浮報。

健保署醫管組專委韓佩軒表示,「清冠一號」非健保給付藥品,若醫療院所爲提供民衆使用而以別的藥品申報,或捏造就醫行爲,將涉違反健保特約管理辦法,屬於浮報或虛報,健保署若接獲投訴,一定會查處。

滕西華表示,新冠肺炎確診者的治療應由公務預算支應,中醫師若於視訊診療中接觸到確診病人,不可能放任不管,還是要治療。她認爲這不是中醫師的問題,而是疾管署應爲這筆治療費買單,否則就是「吃健保豆腐」。

醫改會執行長林雅惠表示,中藥材拆除申報難以追查,但政府已公開「清冠一號」主要由10種成分組成,要勾稽非難事,政府可瞭解多少處方用於確診者、多少用於非確診者,再思考對策。疫情期間,用於新冠肺炎的治療應以公務預算支應,但若未來流感化,成常態性疾病,則可思考是否由健保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