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保險業風險 金管會調整RBC計算

金管會預告,2017上半年保險公司RBC計算方式調整(圖/戴瑞瑤記者攝)

記者戴瑞瑤/臺北報導

金管會今日(6日)預告,針對2017年上半年度保險業資本適足率(RBC)計算將做調整,修正現行資產集中度的計算方式,鼓勵保險業做好資產管理與分散風險。但針對壽險公會提出匯率調整的建議保險局副局長張玉𪸩表示,已經收到提案,還在研議

保險局表示,考量壽險業負債特性跟資產配置現況,爲了合理反映壽險業經營風險,將修正現行資產集中度計算方式。首先,壽險公司投資國外債券,在原本RBC的計算分成「公債」與「公司債」2類,而修正後計算方式,則是不分成2類,改依信用評等分爲「經穆迪信用評等公司評定爲Aa3級或相當等級以上」、「A1級至A2級或相當等級」、「A3級以下或無信用評等者」3類,並且增加增加風險係數1.005組別。

張玉𪸩表示,調整方案有請業者試算過,各家保險公司的RBC並不會因爲計算方式不同而變差,反而都會變好,變動幅度在10%以內,對於有積極分散、調整資產配置,降低風險資本的保險公司有利。

此外,在保險公司填報上,爲合理反映外匯風險,也修正計算方式,原本外匯風險分爲「已開發國家」跟「新興市場」,在已開發國家中再區分「兌臺幣的風險」及「兌外幣的風險」,修正後則不區分已開發國家與新興市場,直接區分爲「兌臺幣」及「兌外幣」的風險計算。

但針對2017年上半年保險公司匯損嚴重,壽險公司提出請金管會調整RBC的匯率均價,以過去一年新臺幣兌美元31.7元計,或是固定匯率32元計,近期是否將再針對2017上半年度的保險業RBC計算方式做修正?張玉𪸩表示,確實昨天有收到壽險公會的提案,目前保險局還在開會研議要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