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彩飛舞移花蓮 高雄人跳腳

臺灣燈會日前圓滿落幕,但位在衛武營的主燈「鳳彩飛舞」,交通部觀光局卻決議移至花東縱谷,消息一出地方炸鍋。(柯宗緯攝)

臺灣燈會圓滿落幕,但位在衛武營的主燈「鳳彩飛舞」交通部觀光局卻決議移置花東縱谷,高雄地方炸鍋,有人怒指「高雄人情何以堪」,甚至揚言向法院遞交假處分聲請狀。高市觀光局解釋,經綜合性評估場地、維管費用等效益,無法現地保留主燈,中央才決定提供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典藏。

臺灣燈會燈飾何去何從成爲焦點,其中由中央出資打造的「鳳彩飛舞」將移地至花東縱谷,令高雄人相當不解。南臺灣觀光產業聯盟總召林富男指出,主燈留高雄是理所當然的事,試問市長陳其邁難道沒有power(權力)留下嗎?

林富男提到,20年前臺灣燈會在高雄時,他強力向時任市長的駐日大使謝長廷建言,應當把主燈「鰲躍龍翔」留在愛河畔,多年來也成爲地標,吸引觀光人潮,「龍跟鳳剛好可以配一對」,不該強硬拆散。

身爲律師的民衆黨鳳山市議員參選人陳妙真認爲,爲了辦燈會,鳳山人犧牲行的自由,懇請高市府從善如流,在2日內迴應,否則將向法院申請假處分,爭取將主燈「鳳彩飛舞」留在鳳山。

國民黨高市議員鍾易仲也認爲高市府花了4.6億辦燈會,不論主、副燈都應該留在高雄;議員李雅靜更痛批,高市府捨棄主燈,卻將副燈留下,不懂邏輯何在,難道副燈不需要場地和維護經費嗎?

高市觀光局副局長劉秀英表示,經過內部評估,考量到場地、安裝工程、維護管理費用等綜合效益,才由交通部觀光局所轄的管理處保管。

劉秀英進一步說,「鳳彩飛舞」所在地的衛武營土地爲軍備局所有,現已交由國產署;至於副燈「龍騰獻瑞」則由高市府典藏,將評估移至高雄市公有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