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光”建設方案出爐:今年保障性併網規模不低於9000萬千瓦

人民網北京5月21日電 (記者杜燕飛)爲持續推動風電、光伏發電高質量發展國家能源局近日發佈了《關於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今年全國風電、光伏發電發電量佔全社會用電量比重達到11%左右,後續逐年提高,確保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達到20%左右。其中,今年保障性併網規模不低於9000萬千瓦;戶用光伏發電仍有補貼財政補貼預算額度爲5億元。

“今年擬併網的風電、光伏發電項目主要是存量項目,包括2020年底前已覈准且在覈準有效期內的風電項目、2019年和2020年平價風電光伏項目和競價光伏項目,規模約9000萬千瓦,這些項目均爲已覈准(備案)、符合政策的項目。”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有關負責人表示。

《通知》強調,今年保障性併網規模主要用於安排存量項目,存量項目無需參加競爭性配置,直接納入各省(區、市)保障性併網項目範圍。對於存量項目併網後仍不能滿足今年非水電最低消納責任權重要求、保障性併網仍有空間的省(區、市),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應按剩餘保障性併網規模抓緊組織開展競爭性配置,加快推進項目建設,確保年內併網投產。年內未能併網的存量項目,由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統籌,直接納入後續年度保障性併網範圍。

對此,業內人士認爲,今年明確風電、光伏發電保障性規模不低於9000萬千瓦,這是今年風電、光伏新增裝機保底數據,即最低裝機預期,意味着未來的風電、光伏新增裝機只有下限要求,在保證合理利用率前提下沒有上限。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建立了消納責任權重引導機制、併網多元保障機制和保障性併網競爭性配置機制。其中,國家不再下達各省份的年度建設規模和指標,而是堅持目標導向測算下達各省份年度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引導各地據此安排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推進跨省跨區風光交易

爲做好大規模風電、光伏發電項目併網消納工作,《通知》表示,今後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將分爲兩類:一是各省(區、市)完成年度非水電最低消納責任權重所必需的新增併網項目爲保障性併網項目,由電網企業實行保障性併網。二是保障性併網範圍以外仍有意願併網的項目爲市場化併網項目,可通過自建、合建共享或購買服務等市場化方式落實併網條件後,由電網企業予以併網,促進電力系統整體靈活性的提升。

“保障性併網和市場化併網只是併網條件有差異,兩類項目在併網後執行同等的消納政策。”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相關負責人表示。

同時,《通知》對電網企業做好併網消納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一要確保納入各省年度建設方案的保障性併網項目和市場化併網項目實現“能並盡並”;二要推廣新能源雲平臺,簡化接網流程,方便接網手續辦理,加強接網工程建設;三要會同全國新能源消納監測預警中心,及時公佈各省級行政區域併網消納情況預測分析,引導市場主體自主決策理性投資有序建設,保障風電、光伏發電利用率處於合理水平

《通知》明確,考慮到項目建設週期,爲保障2022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如期併網,確保完成2022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今年須儲備2022年擬併網的項目。

“近期,國家將發佈2021年和2022年各省級行政區域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各地要按照2022年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確定2022年度保障性併網規模,結合實施可再生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抓緊組織開展保障性併網項目競爭性配置,組織覈准(備案)一批新增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做好項目儲備,推動項目及時開工建設,實現接續發展。”該負責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