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室狼師強吻、襲胸國中女學生 要關8個月還要賠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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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歲的江姓男子6年前在國中擔任輔導教師,他卻利用對女學生心理輔導的機會親吻並觸踫她的胸部法官斥責他是「趁火打劫之狼師」,將他依性騷擾罪判囚8月確定,民事部分須賠償40萬元定讞。

2015年江男任職高中附設國中部老師,他竟在早自習午休時間,以每週2至3次之頻率,利用在輔導室爲國中女學生的機會,面對面正面擁抱她數次,還用嘴巴親吻她臉頰,觸碰胸部、嘴巴等隱私部位,進行性騷擾。

法官斥責江男利用女學生心理沮喪、憂悶遂求助、乞援之際多次侵犯其身,讓「心靈燈塔」淪爲「導往地獄鬼火」,他惡性極重,不僅斲損師道之尊嚴,並令學生對輔導教師必定保持良好品操,一夕蕩然無存,將他判囚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