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資格卻領不到勞工紓困貸款 勞部點出最重要因素

勞動部推出的勞工紓困貸款10萬元,遭到一些民衆質疑評估標準問題。(圖/記者餘弦妙攝)

記者餘弦妙/臺北報導

勞動部所提供的勞工紓困貸款自上15日開辦,申請件數在短短4天就來到117萬1160件,截至23日下午6時累計核貸數則來到47萬4,989件,根據勞動部預估在這117萬件申請案中,大約會有10%左右的人無法符合資格

勞動部所提出的勞工紓困貸款的提供10萬元上限貸款額度,可貸款3年、利率1.845%,如此優惠條件也引發不少民衆搶辦,不過今年的申請條件卻比去年多了一項,「108、109年度個人各類所得總額在50萬元以下才可申貸」。

就有民衆指出,自己去年提出申請有通過,而今年再度提出時卻被拒絕,該民衆查了一下自己的報稅紀錄,108、109的個人所得稅都未超過50萬元,因此質疑到底審覈標準爲何?對此,勞動部也迴應,雖然可能申請人都有符合勞動部所提出的條件,不過,勞工紓困貸款的錢是銀行的自有資金,勞動部僅補貼第一年的利息,因此是否要給予核貸還是要交由銀行自己評估。

勞動部也進一步解釋,如果以往跟銀行往來有過貸款遲繳記錄信用卡遭停卡等狀況,這都會造成個人票債信的異常,因此銀行就會評估爲不適合核貸對象,因此想拿到貸款就會比較困難。

勞動部也強調,勞工紓困貸款不是補貼,且10萬元的資金是銀行的自有資金,勞動部只幫忙補貼第一年的利息,貸款人還是需要有還款能力,銀行纔會給予核貸通過,因此,如果是平常自己就經常往來的銀行,例如薪轉戶,銀行能看到個人的資金往來,成功申請的機率也會偏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