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花50萬買兇殺外遇夫遭起訴

曾姓男子下班走進苓雅區一處巷弄,遭埋伏少年持西瓜刀砍頸致死,杜姓婦人供稱只是要教訓先生,但高雄地檢署根據相關證據,依殺人罪起訴杜女楊男,並依教唆、兒少法等加重刑期。(本報資料照片袁庭堯高雄傳真)

高雄56歲杜姓婦人不滿曾姓丈夫外遇又對她家暴,竟以50萬元僱請23歲楊姓男子、16歲余姓王姓少年謀殺親夫小三所幸小三搬家逃過死劫。高雄地檢署昨依殺人罪起訴杜女、楊男,並求處重刑;余姓、王姓少年則移由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審理

檢方調查杜婦不滿曾男外遇又動手打她,且常把她鎖在門外,今年4月4日深夜杜、曾大吵後,找楊男及余姓、王姓少年訴苦,3人決定替杜婦處理曾男和小三,杜便將曾男與小三照片交給楊男3人。

杜婦以曾男死亡可獲100萬元保險金,承諾拿50萬元酬金,由楊統籌殺人計劃,事成後楊得20萬元,2名少年各15萬元。杜婦再找3人確認行兇日期,強調「人死付錢」,楊則恐嚇2少年「若那人沒死,你就會死」。

杜婦4月19日開車載2名少年到曾男上班地點,花600元買好西瓜刀,由王上前攀談,餘藉機自曾男後方猛砍頸部,致曾男傷重不治。2名少年隨後到小三家行兇,因小三已搬家逃過一劫。

2名少年犯案後與楊、杜碰面,衆人先刪除手機對話紀錄,楊男當晚確認曾男死亡後,再載着2少年到臺南海邊丟棄作案兇刀及證物

檢方調查時,杜強調只是要教訓丈夫,沒有要殺人,但檢方發現,余姓少年犯案前1天還在臉書創立「殺人羣組」,加上監視器畫面證人指證、手機內還原的對話紀錄等事證,確認是杜婦教唆殺夫

檢方依殺人罪起訴杜婦、楊男,並因與少年共同犯罪,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規定請求加重其刑;2名少年涉犯殺人罪,移由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