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科學推進考古遺址融入文化和旅遊產業

日前,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關於加強考古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福建要加強考古課題研究、考古遺址保護、考古能力建設以及考古成果轉化,在保護的前提科學推進考古遺址融入文化旅遊產業,積極推動文物保護和考古工作上新臺階

《通知》指出,要深挖福建史前遺址、南島語族文化、海洋文明、涉臺遺址等特色考古資源,推出閩越國考古綜合研究、福建海洋文明考古調查與研究、南島語族考古研究、閩臺考古遺址綜合研究等重要課題,加強考古研究挖掘;進一步探尋福建文明起源,完善福建史前考古學文化序列,深化萬壽巖遺址、奇和洞遺址等史前遺址調查與考古研究。以平潭丘頭遺址羣爲考古重點,積極推動“南島語族起源與擴散”考古研究。繼續開展福建沿海水下文物調查和發掘,力爭在“十四五”期間實施1個有全國影響力的水下沉船考古發掘項目,爭取有1-2個考古發掘項目列入全國十大考古新發現。

《通知》要求,要將古遺址保護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定期開展全省古遺址保護和安全大檢查。要加強基本建設中的遺址保護工作,各類建設工程選址應儘量避開古遺址等不可移動文物。指導各地實施以大遺址保護爲重點的遺址保護工程,爭取有3個以上大遺址保護項目列入國家“十四五”大遺址規劃。支持福州市文物考古工作隊泉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發展,鼓勵有條件設區市成立文物保護和考古研究機構。支持加強廈門大學考古專業學科建設,推動適時設立考古學院。在鼓勵並支持省內其他高校加強文物保護和考古專業學科建設,開設文物保護、博物館和考古學課程的同時,要依託考古機構及相關高校,定期開展面向基層文博單位的考古專業技能培訓

《通知》提出,要加強考古成果轉化,以萬壽巖遺址爲標杆示範,支持推進城村漢城、奇和洞、殼丘頭、南山等考古遺址公園建設,打造閩地考古遺址公園集羣;在保護的前提下科學推進考古遺址融入文化和旅遊產業。另外,要加強文創產品旅遊商品研發,有序開展公衆考古,讓大衆更好地體驗歷史、體驗考古;支持各地依託具有重大價值的考古遺址建設各具特色和內涵的遺址博物館;規範和加快考古出土文物移交、分配給各相關博物館,以考古出土文物豐富博物館展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