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崐萁籲發消費券救花蓮 行政院認爲沒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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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花蓮地震。(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翁嫆琄/臺北報導

花蓮2月6日深夜發生強震行政院「0206花蓮震災救助及重建專案小組」23日下午於行政院舉行第四次會議,由召集人、政委陳美伶主持。針對花蓮縣長傅崐萁建議政府發放「消費券」,主計總處表示,消費券的目的在刺激消費,目前尚無消費停滯現象,且此次爲區域性災害,似無發行全國性消費券的必要。

下午的會議各部會都派人蔘與,中央部會由吳澤成政務委員工程主委親自出席,花蓮縣傅崐萁縣長親率相關局處出席。

針對花蓮縣政府所提出之重建相關議題,經與會機關討論後,陳美伶決議,有關產業協助、紓困及振興措施,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交通部等)與當地業者及縣政府討論彙整後,研擬計劃報院審查。

有關道路、橋樑、校舍農路公共設施及公有建築復建,請工程會會同交通部、教育部農委會及主計總處,本從優、從簡從寬、從速原則,加速會勘及提報所需經費,中央部會應於3月底前全部覈定

有關民衆房屋受損後續協助,其中租金補貼、房屋耐震評估補助及危險建築拆除補助等部分,請縣府儘速彙整相關需求提報內政部;未來民衆如需重建危險老舊建築,亦可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及「建築物耐震重建輔導試辦計劃」加速處理,並獲得相關補助。至於重建用地如有需要國有土地部分,請財政部個案情形提供協助,相關行政程序並應本簡化原則,於提報後1個月內完成。

有關災後一般營建與生活廢棄物之處理及清運費用,請環保署先行盤點可動支經費,若確無相關預算可資運用,請陳報國發會申請花東基金協助。

有關花蓮縣政府107年度總預算計劃型補助、花東基金及106年度追加減預算等編列縣配合款,若縣府確將經費移爲震災之用,並經主計總處確認已無財源,可再由花東基金予以協助。另縣府107年提報花東基金之消防救災設備新興計劃,如經內政部確認計劃具必要性、可行性及經費合理性,花東基金將全力協助。

有關民衆房屋稅、地價稅等當年度於受災前之稅費能否免除,以及就出租車業者給予牌照稅減免等議題,除請財政部研議外,建議縣府以善款協助,另請交通部及經濟部研議納入相關產業振興計劃,一併考量

有關衛生福利部外交部收受之各界捐款,請於一周內將款項清冊撥付花蓮縣政府。另請花蓮縣政府依公益勸募條例,確實辦理善款使用徵信作業。

傅崐萁之前呼籲,在觀光景氣蕭條當下,中央應在全國各縣市推動觀光消費券,尤其在花蓮,更應給予雙倍的消費券挺花蓮。對此,國庫署指出,發放消費券尚須訂定特別條例及預算,恐緩不濟急,且依過去經驗並無明顯效益;主計總處表示消費券的目的在刺激消費,目前尚無消費停滯現象,且此次爲區域性災害,似無發行全國性消費券的必要。陳美伶表示,會將縣長的建議另行向院長說明。

▼花蓮縣長傅崐萁。(資料照/記者張一中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