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會美齡樓 30天內收歸國有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主委林峰正11日宣佈會議決議,婦聯會過去捐贈婦聯社福基金會新臺幣10.5億元,用來向國民黨購買土地興建的「美齡樓」,屬不當取得財產現存利益,婦聯社福基金會應在處分書送達30天內,將美齡樓房地所有權移轉國有。圖爲美齡樓。(鄭任南攝)

產會委員會昨認定婦聯社福基金會所在的「美齡樓」爲不當黨產,決議30天內收歸國有。婦聯社福基金會發聲明強調,法院尚未判定婦聯會是否爲國民黨附隨組織,遭黨產會沒收的388億元財產訴訟案也停審,事實釐清前,黨產會急於奪取美齡樓,違背法律程序,基金會將提起行政訴訟。

購地蓋房資金 被指來自婦聯會

黨產會去年提出調查報告指出,美齡樓前身爲國民黨「婦女之家」舊址。1956年時,國民黨婦工會爲籌建婦女之家,向國防部購得現址上的房屋;1968年,因原有房屋不敷使用,遂要求國防部將一旁青島東路7號房地無償借用。

到了1998年,婦聯會捐6億給婦聯社福基金會,向國民黨買下興建美齡樓所需土地;經取得土地後,婦聯會又於2003年捐4.5億給婦聯社福基金會,建造地下3層、地面9層的美齡樓。

去年,黨產會認定婦聯會爲國民黨附隨組織,其388億元財產屬不當取得,決議收歸國有。去年下半年,黨產會進一步認定美齡樓也屬不當黨產。

黨產會主委林峰正昨指出,婦聯社福基金會購置美齡樓的資金均來自婦聯會,婦聯會資產既已被認定爲不當黨產,因此,黨產會委員會決議認定美齡樓也是不當黨產。

林峰正表示,「美齡樓」所在土地面積爲5百坪建築總面積3千坪,土地公告現值6.8億元,黨產會要求處分書送達婦聯會、婦聯社福基金會後30日內就應將財產移轉國有。

婦聯會訴訟中 稱處分不正當

婦聯社會福利基金會迴應,美齡樓由基金會興建,產權全屬基金會,與婦聯會不相牽涉,黨產會的處分不具正當性

婦聯會則強調,婦聯會訴訟的進程應受憲法保護;黨產會去年10月舉行聽證會,婦聯會提出詳細數字證明財產並非不當取得,捐贈美齡樓給基金會也一切合法,但黨產會以莫須有罪名誣指婦聯會爲國民黨附隨組織,全案正在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訴訟中;且婦聯會388億財產被沒收的訴訟也停審中,黨產會卻急於奪取美齡樓,完全違背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