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買敬老票省90元  「太年輕」涉詐判付國庫3000元

▲想省敬老票差90元,婦人遭送辦後,檢方雖予以緩起訴一年處分,但另需向國庫支付3000元。(圖/記者楊淑媛攝)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爲省下90元敬老車票價差,婦人「因小失大」反需向國庫支付3000元。桃園一名62歲的楊姓婦人,今年6月10日從新竹搭乘自強號前往臺北萬華途中,遇汪姓列車長查驗補票時,誆稱已滿65歲,要求以敬老票補票,經查驗身份證遭識破,通報警方依涉嫌詐欺罪送辦,桃園檢方雖予以緩起訴一年處分,但另需向國庫支付3000元。

桃園地檢署指出,楊姓婦人(62歲)在今年6月10日上午,從新竹湖口搭乘自強號前往臺北萬華途中,在新富站與富岡區間,正好遇到汪姓列車長進行查驗補票作業楊婦向汪自稱是「41年次」出生,已滿65歲,要求以敬老票補票,企圖省下90元的價差

然汪姓列車長認爲楊婦看起來年輕,直覺認爲應該還不到65歲,要求她出示身分證以爲證明,因此由楊婦出示身份證看到她系「45年次」,應該爲62歲,因此汪當場拒絕爲楊婦補票,並通報鐵路警察局臺北分局偵辦,警詢後依涉嫌詐欺將她移送到桃園地檢署偵辦。桃園地檢署認爲楊婦無前科、坦承犯行等,予以緩起訴一年處分,另需向國庫支付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