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氣兒娶姐妹淘 罵「老女人」判賠7萬

東森新聞記者林立晨、張均緯臺北報導

臺北市一名36歲的簡姓男子,不顧反對娶了母親姐妹淘、大他11歲的王姓女子爲妻,簡媽媽氣的寫字條媳婦是老女人,不但阻止不了這段姐弟戀,字條還被媳婦當成公然侮辱證據;現在法院判簡媽媽要賠媳婦7萬元,她難過的說,別人的兒子會抱媽媽上醫院,她的兒子只會傷她的心。

一想到養了36年的兒子不顧她反對,堅持要娶她的姐妹淘爲妻,夫妻倆還聯手告她公然侮辱,簡媽媽難過得又哭了起來。她說,當初真的沒想到兒子要娶的人,竟然會是住在樓上多年的好鄰居,無法忍受平常交心的姐妹淘變成自己的媳婦,她寫了這張字條貼在媳婦家門口,說對方是「老女人」,如果硬要談姐弟戀會有報應。

原本只是一時的情緒發泄,紙條卻被媳婦當成公然侮辱證據,一家人官司打了2年,簡媽媽每次收到判決書就會哭一次。她看到新聞報導孝子抱母親上醫院的畫面,更是難過的說,自己怎麼沒那個福氣

一場姐弟戀讓簡媽媽不但失去了一位姐妹淘,更失去了兒子的心;對於要判賠7萬塊給媳婦,簡媽媽表示會上訴,並說這段姐弟戀,她纔是被傷最重的那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