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違規」爬北大武摔傷求救 屏東消防局重罰她

屏東北大武山14日傳有登山客摔傷,警消獲報後立即救援。(屏東消防局提供/謝佳潾屏東傳真)

屏東北大武山14日傳有登山客摔傷,警消獲報後立即救援。(屏東消防局提供/謝佳潾屏東傳真)

屏東北大武山14日傳有登山客摔傷,警消獲報後立即救援,並向空勤總隊申請直升機吊掛,3個小時後53歲黃姓傷者平安獲救,僅受頭部外傷、右手疼痛,可自行行走,但屏東消防局發現傷者違反屏東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將開罰1萬以上5萬以下罰鍰。

屏東消防局指出,黃姓傷違反屏東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第六條第2項(領隊未具備初級緊急救護能力,並領有基本救命術證書或初級救護技術員等相關證照))、及同條第4項((領隊未依規定爲本人及隊員辦理登山綜合保險),可處1萬以上5萬以下罰鍰。

消防局說,14日11時35分接獲檜谷山莊莊主報案稱,泰武鄉北大武4.2k有民衆摔傷,當下立即派遣泰武分隊、來義分隊、第二大隊及特搜大隊,共計8車17人出勤,由第二大隊長林國偉指揮,同時向空勤總隊申請直升機支援吊掛,陸空兩隊同時並進,以爭取最佳救援時間。

消防局說,空勤總隊直升機於13時許飛抵吊掛點,但現場雲層太厚,無法執行吊掛,地面搶救人員持續前往於14時54分接觸傷者,初步評估53歲黃姓女傷者意識清醒、頭部外傷、右手疼痛,尚可行走,同仁協助傷者下山,17時28分抵達新登山口,傷者表示跟團離開後再自行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