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少駕「野馬」狂飆臺南市 詭辯「模擬警察追逐」惹火警方

葉男駕駛要價近200萬元的福特野馬跑車,在臺南市街頭多次逆向、闖紅燈、飆速,到案時竟辯在模擬警察追逐「練車技」。(圖/讀者提供)

葉男製作筆錄時的「練車技」白目回答,讓員警相當傻眼。(圖/讀者提供)

1名家住桃園的23歲葉姓男子,8日父親節上午8時許,開着一輛要價近200萬元的黃色野馬跑車,在臺南市中西區民生路3度囂張逆向蛇行、闖紅燈,一路飆往安平區,警方調閱監視器以車追人,於9日下午通知他到案說明,葉男在分局製作筆錄時,一副不在乎態度聲稱當時行車民衆模擬「警察追逐」情境練車技,白目言行讓警方超火大,訊後除依危險駕駛告發,另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葉男8日上午8時許開着鮮黃色福特野馬跑車,從湯德章紀念公園沿民生路往安平方向行駛,先後在永福路交叉口前、金華路前爲了超車,兩次逆向駛入對向車道;通過中華西路後直行,進入安平路3度逆向駛入對向車道,再一路進入安平區,有其他駕駛見狀紛紛走避,深怕撞到賠不起,但行車紀錄器錄下影像投訴。

臺南市警2、4分局聯手調出跑車違規影像,依據車號查出車主是家住桃園的23歲葉姓男子,警方先聯絡到葉母,葉母表示葉男不在家,但不知他做何事,經提供警方葉男手機,9日上午警方積極聯絡他到案說明。

葉男9日下午4時到案說明,並製作進1小時的筆錄,他自稱是設計師,對其逆向行駛、闖紅燈等行爲並不以爲意,並表示,是到臺南訪友,把違規的情景想像成「警察追逐」的情境,操練他駕車閃避車技,一臉不在乎的白目應答,令員警聽了相當傻眼。

警方表示,黃色跑車車主已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的逆向與闖紅燈,前者罰600元至1800元,後者罰1800元至5400元,另訊後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函送臺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