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手機大雕照辯網路圖 人妻驚見「打手槍片」揪出姦情

人妻發現丈夫與另名女子互傳曖昧訊息,對方2人互傳裸照,丈夫多半趁出差時,要求小三傳胸部和下體裸照,而丈夫則會回傳手淫時的照片、影片。(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桃園1名人妻小芳(化名)去年發現丈夫與另名女子互傳曖昧訊息,對方2人甚至互傳裸照,她發現丈夫多半趁出差時,要求小三傳胸部和下體裸照,而丈夫則會回傳手淫時的照片、影片,一氣之下向2人求償30萬;不過丈夫一概否認,辯解都是網路上的圖片,法院判須賠3萬元,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芳與丈夫結婚3年、育有2女,她在去年翻看丈夫手機時發現對方與1名女網友互傳鹹溼、曖昧訊息,聊天內容中還會互傳私密照,小三會傳胸部與下體照片,丈夫則回傳生殖器照片;她之後直接在LINE上質問小三,對方則當場坦承婚外情。

小三坦承手機訊息中的照片都是她本人自拍傳給男方的,並非網路上的圖片,而男方多半是趁出差時纔會向她要照片,而男方也會看着照片手淫,並將手淫的過程拍照並錄影傳給她,她事後得知事情曝光,向小芳認錯道歉並賠償15萬元;但男方卻一概否認,辯說圖片都是網路下載的,氣得小芳決定提告求償30萬。

法院審理依據小三的證詞,認爲小芳所提供的照片證據確實是丈夫和小三本人所拍攝,判決此案2人確實侵害小芳的配偶權,須賠償3萬元,另因爲小三已與筱方和解,因此免除她須負擔的一半金額後,丈夫須賠償小芳1萬5千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