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團工會呼籲:放寬防疫照顧假、紓困補貼「必要服務工作者」

婦團工會聯合呼籲,紓困應補助防疫期間「提供必要服務」的勞工工作風險津貼。(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林育綾/綜合報導

行政院日前通過紓困修正草案,將預算上限提高至6300億元,可望於本月底完成三讀;而婦女新知基金會聯合多個相關團體、工會呼籲,政府應以紓困預算補助受僱者在「防疫照顧假」期間的津貼,同時也盼望放寬申請資格;另外也應補助在防疫期間「提供必要服務」的勞工風險津貼。

婦團提到,近日防疫提升至全國三級警戒,停課不停班,許多家長請「防疫照顧假」卻沒有薪資收入,各縣市社福服務緊縮或關閉據點,很多家庭在照顧需求與兼顧工作之間掙扎,就連防疫第一線的醫護人員,都難以安心找到幼托服務。

▲學校停課,許多家長必須請「防疫照顧假」。(圖/記者姜國輝攝)

然而防疫期間,各項社福、醫療水電電信大衆運輸、滿足社會民生需求等公共服務工作仍需持續,但高雄市出現長照居服員確診個案萬華疫區社工人員也冒着風險持續服務無家者貧困者,令人憂慮這些公共服務人員的安全。

▲▼防疫期間仍有許多「提供必要服務」的工作者。(圖/記者屠惠剛攝)

婦團、相關工會聯合提出訴求如下:

1、紓困補助「防疫照顧假」津貼:政府應以紓困預算來提供受僱者「防疫照顧假」期間之津貼,津貼數額以前一年度全體就業保險被保險人之平均投保薪資來計算。

2、「防疫照顧假」放寬申請限制:防疫照顧假的請假事由,應擴大爲防疫期間受僱者「有需要照顧家庭成員者皆可申請,立即修正現行規定爲家中有12歲以下幼兒身心障礙者、失能者纔可請假的嚴格限制。

3、紓困補貼「提供必要服務」的勞工風險津貼:政府應以紓困預算補貼防疫期間「提供必要服務」之勞工工作風險津貼,並提供這些服務人員所需的各項防疫物資器材、相關訓練;若相關公共服務人員有家庭照顧需求,但爲維持社會基本運作,無法請防疫照顧假,亦找不到其他照顧人力,政府應安排並補助妥適的托育、長照服務。

4、政府紓困預算分配,應考量自營作業者亦有家庭照顧需求,政府應提供與受僱者一視同仁的補償效果。

連署團體:臺灣女性學會生育改革行動聯盟、臺北市婦女救援基金會、現代婦女基金會、勵馨社會福利基金會、臺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臺灣失智症協會、臺灣國際勞工協會、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高雄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臺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桃園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全國教保產業工會、高雄市輔育人員職業工會、臺北市教保人員協會、高雄市教保人員職業工會、屏東縣幼兒托育職業工會、臺南市教保產業工會、臺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高雄市產業總工會、臺北市產業總工會、臺南市產業總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