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委託海外臺指期 即起開放

金管會日前核準,期貨交易輔助人(IB)可以承做海外期貨商品的復委託業務,除現行期貨經紀商可以接受復委託的海外商品外,IB也可以承做,預期有助於提升海外臺灣指數期貨的交易量

期貨商預期,直接受惠的海外臺灣指數期貨是富臺期,因期交所已公告覈准新加坡交易所富時臺灣指數期貨(簡稱富臺期),可爲期貨商受託從事期貨交易國外期貨交易契約,現在進一步開放IB承做,有助於提富臺期的交易量。

原本依金管會103年11月26日的函,交易人不能透過期貨交易輔助人委託從事以我國證券、證券組合或股價指數標的國外期貨交易契約。

期貨公會因而於109年10月建請主管機關開放,金管會交由期交所研議後,於3月12日發函同意此議。未來券商客戶下單海外臺灣指數期貨,不須先到期貨公司開戶,券商將可以直接承做海外期貨商品復委託業務。

目前在除了臺指期之外,追蹤臺指相關商品有港交所的摩臺指與新交所的富臺指,臺指期貨交易量今年前二月的日均量31萬8,781口,是另外兩大海外臺灣指數期貨的日均交易量9.1萬口的三倍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