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紀委監委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原標題:阜新市紀委監委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日前,阜新市紀委監委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阜新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綜合科原科長、民事審判第二庭原負責人趙榮志違規收受禮金等問題。

2019年至2022年,趙榮志利用在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負責受理破產案件的職務便利,多次收受多家破產清算公司所送禮金;以購車等名義向多家破產清算公司索要現金。2023年8月,趙榮志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阜新市中心血站原黨支部書記、站長鄒維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

2013年至2019年,鄒維生任市中心醫院醫學工程部副主任、主任,設備科科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多次收受多家設備商所送的禮品、禮金。鄒維生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1月,鄒維生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阜新銀行大連分行營業部原總經理常疆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等問題。

2011年至2023年,常疆多次收受多家貸款企業所送的手機、禮品卡、加油卡、購物卡等禮品及禮金;接受貸款企業安排的旅遊和娛樂健身活動。常疆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9月,常疆被開除黨籍、解除勞動合同,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遼寧省紀委監委)

責任編輯:張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