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原愛離婚全失去了 恐讓出大筆財產贍養費數字曝光

福原愛、江宏傑結婚初期甜蜜曾上節目放閃。(圖/翻攝自chiang111222 IG)

日本桌球天后福原愛今年初和老公江宏傑提出離婚,決心斷開4年婚姻,後來她更在日本被拍到和高帥男過從甚密,江宏傑也心死在上週高雄法院遞狀訴請離婚。法界初步推測,福原愛是否有不倫行爲,恐是這樁官司最後關鍵,日媒昨(28日)報導,推算福原愛可能會面臨必須付出2億日圓,約5140萬臺幣扶養費問題,可分期20年支付。

福原愛、江宏傑4年前挺過「格差婚」爭議結婚,貴爲天后的福原愛婚前年收入保守估計超過臺幣3700萬,而江宏傑只有100萬,經濟能力相差37倍,婚後兩人合體代言、接廣告通告,推測約有2.6億臺幣進帳。先前據《TVBS》報導,律師丁昱仁認爲之後的財產分配臺南、高雄的房產產權會均分給兩人,而錢財方面則從結婚首日算起到離婚,多的那方要給少的差額一半。

福原愛、江宏傑育有一女一子。(圖/翻攝自chiang111222 IG)

婚變消息傳出後,江宏傑從原先的態度「對小愛的愛至今沒有改變」,到後來高帥男證實已婚,福原愛傳出崩潰,江宏傑的態度也轉爲強硬,表態不會將孩子讓給福原愛,更主動出擊提出離婚。據《日刊現代》報導,詢問律師黑田健二後,對方認爲此案件關鍵點在於福原愛是否有跟其他人過從甚密,「江宏傑若以女方不貞行爲爲離婚理由情況下,也可以充分考慮要求賠償金」。

黑田健二上週受訪表示,臺灣跟日本一樣,小孩監護權大多由母親取得,但若媽媽長時間沒照顧小孩,考量到這3要件:未成年子女意願人格發展的必要性、父母保護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自發性和態度、各民族習慣價值觀,也有判給爸爸例子。昨日媒更進一步預測,因目前看來走向對福原愛不利,如果離婚,福原愛恐得付兩個孩子的扶養費、廣告違約金,再加上若被判定不忠須給江宏傑的撫慰金光是給小孩的扶養費就超過2億日圓,約5140萬臺幣,對婚前年收入約有3700萬臺幣的福原愛看似容易,然對婚變後被媒體形容「全失去了」的她來說,恐怕仍是筆不小的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