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洲合宜住宅法拍案涉弊 監院糾正內政部國發會

浮洲合宜住宅法拍案涉弊,監院糾正內政部國發會。圖爲新北市板橋浮洲合宜住宅。(資料照/黃世麒攝)

板橋浮洲合宜住宅自107年大量交屋後,法拍案件頻傳,監察院深入調查發現,截至109年底止,已有55件法拍移轉案,其中39件約7成確實涉有「假債權、真買賣」弊端,監察院內政及族羣委員會、財政及經濟委員會聯席會議19日通過監察委員施錦芳與王麗珍所提調查報告,糾正內政部與國家發展委員會,並將涉及刑事不法之法拍案件資料,函請法務部轉所屬檢察機關偵辦。

監察委員施錦芳、王麗珍指出,負責研擬合宜住宅招商投資興建計劃之內政部,事前政策規劃失周,事後監管作爲消極,負責計劃審議及督導考覈之原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未能確實促請內政部提出有效抑制炒房之配套措施,致重大經建計劃淪爲套利工具,不符居住正義,兩機關均有重大疏失。

糾正案文指出,內政部在99年7月及100年4月分別報經行政院覈定「機場捷運A7站」及「板橋浮洲」二處「合宜住宅」招商投資興建計劃,以低於周邊市價行情讓民衆便宜購屋。但內政部規劃合宜住宅時,已研議制定住宅法草案多年,住宅政策朝向「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規劃。

糾正案文提及,換個名稱的出售式「合宜住宅」只是爲紓解民怨的臨時性措施,缺乏整體住宅政策規劃,不利政府住宅資源循環使用,沒有能有效抑制炒房的配套措施。

糾正案文指出,內政部雖已採取預告登記,禁止一定期間內轉售,但事前未能審慎評估,導致招商投資計劃淪爲套利工具,政策規劃有失周延;爆發法拍案件疑涉炒作弊端後,內政部遲未有效因應,任由事態發展,影響公權力威信,難認妥適。

糾正案文表示,原經建會負責研擬「健全房屋市場方案」,是板橋浮洲合宜住宅投資興建計劃的審議機關,但未確實促請內政部提出有效抑制炒房的配套措施,還衍生浮洲合宜住宅承購人急於「閉鎖期」內轉售牟利問題,難辭計劃審議不周及督導考覈未落實之責。

施錦芳、王麗珍表示,板橋浮洲合宜住宅的主建物及共有部分每坪平均售價19.5萬元,陽臺每坪售價6.43萬元,據內政部調查,100年覈定時約爲周邊房屋市場行情6至7折不等,因此有套利誘因。

施錦芳、王麗珍指出,內政部於板橋浮洲合宜住宅出售時雖已採取預告登記,限制所有權移轉之日起10年內不得出售、出典、贈與或交換,閉鎖期最快自114年3月起始陸續屆至,惟查部分法拍案件確實涉有「假債權、真買賣」,透過法拍規避閉鎖期限制,轉售牟取暴利,法拍金額已較原承購金額高出近1倍。

施錦芳、王麗珍強調,監察院爲遏阻投機炒作歪風蔓延,爰將疑涉「假債權、真買賣」之法拍移轉案件資料,函請法務部轉所屬檢察機關偵查,呼籲民衆守法,並珍惜住宅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