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大副主任李建華被雙開 降爲副處級

甘肅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副主任李建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經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立案審查調查中共中央決定給予李建華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政務撤職處分,降爲副處級非領導職務辦理退休手續。

經查,李建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干預原任職地區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縱容、默許親屬利用本人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搞錢色交易

鑑於李建華能夠如實交代本人違紀違法問題且大部分問題組織之前不掌握,主動全額上交違紀違法所得,認錯悔錯態度誠懇,可予從輕處理。經中央決定給予李建華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政務撤職處分,降爲副處級非領導職務,辦理退休手續;免去其第十三屆甘肅省委委員職務,終止其甘肅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按程序免去其甘肅省第十三屆人大代表職務;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