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天水高考舞弊案結案 34名涉案者被依法處理

11月25日,記者從甘肅省天水麥積人民法院瞭解到,該院近日對“天水高考舞弊案尾案——麥積公安分局東岔派出所所長侯兆鵬違法爲山東考生辦理戶籍、假身份證案作出重審判決,法院認定侯兆鵬的行爲確已構成濫用職權罪,但鑑於侯兆鵬犯罪情節輕微,作出對其免予刑事處罰的判決。至此,“天水高考舞弊案”涉案人員行政、刑事處理全部畫上句號。

據瞭解,該院對公訴機關關於侯兆鵬涉嫌收取山東籍嫌犯4000元好處費的指控,鑑於證據單一無其他證據予以佐證沒有認定。對於侯兆鵬指使該所戶籍協管員淮麗麗違規操作辦理了兩名山東籍高考移民考生的戶籍及身份證件的行爲,該院認定其行爲妨害了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和秩序,確已構成濫用職權罪。但鑑於侯兆鵬犯罪情節輕微,作出免予刑事處罰的判決。

“天水高考舞弊案”偵破後,2008年6月25日,侯兆鵬被天水市麥積區人民檢察院刑事拘留,同年7月5日因涉嫌犯濫用職權罪被逮捕。當年8月13日,麥積區人民法院一審以濫用職權罪判處侯兆鵬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宣判後,侯兆鵬不服上訴,天水市中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撤銷一審判決發回重審。該案牽扯到麥積公安分局有關負責人及該局下屬4個派出所的4名所長和1名副所長戶籍警等10多人,在2008年11月之前,他們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行政、刑事追究,侯兆鵬案因上訴被髮回重審,重審期間,由於延期和延長審限,該案成爲系列案中最後被處理的一個案件。蘭州晨報

案件回放

侯所長指使協管員爲山東“考生”辦戶口

2007年2月8日,侯兆鵬被天水市公安局麥積分局任命爲東岔派出所所長。2007年9月至11月期間,侯兆鵬利用職務之便,接受麥積區琥珀教師羅兆奇之託,指使該所值班戶籍協管員淮麗麗爲沒有任何身份證明材料的山東籍高考移民考生胡某張某2人,以“補入遺漏人口”方式,違規辦理了住址爲天水市麥積區東岔鎮碼頭村一組的戶籍。其後,淮麗麗又爲2人辦理了身份證,從而使2人獲得了報考2008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資格。

2008年6月7日“高考舞弊案”案發,6月18日晚,麥積分局開始調查此案,該局督察大隊要求侯將其所在派出所辦理的胡某、張某的入戶手續迅速交至該隊。在找不到相關入戶材料的情況下,侯兆鵬讓該所工作人員王傑連夜“補辦”相關手續。王傑即與東岔派出所司機唐勝利一同乘車趕到東岔鎮碼頭村文書李全成家,讓李全成“倒籤”日期,補開了張、胡“補入遺漏人口”的村委會證明,後又“補寫”了張、胡的“入戶申請”。侯兆鵬將此虛假入戶證明材料交與督察大隊,企圖矇混過關。

天水高考舞弊案“牽出”31名公務人員

2008年高考前,山東陽谷農業局副局長霍繼剛和其妻張玉茹通過陽谷一中教師魏成甲與天水六中教師蔣鑫取得聯繫,後在天水市麥積區琥珀鄉、甘泉鎮、東岔鎮、中灘鎮、五龍鄉等5個基層派出所,利用假戶籍、假身份證、假介紹信及違規辦理戶口等非法手段獲取了相應的戶籍、身份證,並通過非法手段得到的戶籍、身份證在麥積區第三職高、天水市六中辦理了高考報名手續。高考前夕,魏成甲、張玉茹帶領23名高考替考人員來到天水並參加高考,結果被監考人員發現。犯罪嫌疑人霍繼剛、張玉茹、魏成甲、蔣鑫、趙曉峰等先後落網。

案發後,天水市委、市政府,麥積、秦州區委、區政府對涉案的3個相關單位、31名公務人員、3名基層派出所協管人員作出了嚴肅處理

部分涉案警察行政刑事處理一覽表

天水市公安局副局長 田彬黨 內警告、行政記過處分

麥積公安分局副局長 杜軍黨 內撤職、行政撤職處分

麥積公安分局戶政科科長 劉燕萍 行政記大過、免職

麥積公安分局民警海峰 行政記大過處分

琥珀派出所所長 劉小斌 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判刑兩年

琥珀派出所工作人員 曲永明 調離公安系統

甘泉派出所所長 李鳳科 黨內嚴重警告、行政撤職處分

甘泉派出所民警 賈旭東 開除公職判刑1年6個月

中灘派出所所長 陳愛國 黨內嚴重警告、行政撤職處分

五龍派出所所長 廖振忠 黨內警告處分,免去所長職務

五龍派出所副所長 劉文平 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免職 (責任編輯:永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