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23條立法 將含間諜、網路罪行

香港保安局長鄧炳強3日在港媒的專訪中指出,23條立法內容將會涵蓋間諜及網路罪行。圖爲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中新社)

香港特首李家超表態,會在明年底前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後,香港保安局長鄧炳強3日在港媒的專訪中指出,23條立法內容將會涵蓋間諜及網路罪行。他表示,會繼續針對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和組織展開深入調查,並繼續偵測以「軟對抗」手法散播「反中亂港」訊息,包括進行「網上巡邏」,追究涉事者刑事責任。

香港《大公報》3日刊出鄧炳強專訪內容。他指出,一些危害國家安全分子,仍然以不同方式,鼓吹、滲透以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間諜活動的風險亦不容忽視。

鄧炳強指,《基本法》23條規定應立法禁止的七類行爲中,現時《香港國安法》涵蓋了兩類,政府正檢視國安法和現行法例未有涵蓋的行爲,包括注意間諜活動和網路方面的缺口,以制定有效和務實的方案和條文。他認爲,有了《香港國安法》和《基本法》23條立法的「組合拳」,必定能做到「一加一大於二」,全方位維護國安;繼續偵測以「軟對抗」手法散播反中亂港資訊,包括進行「網上巡邏」,追究涉事者刑事責任。

香港《基本法》23條擬禁止七類危害國安行爲,不過從1997年迴歸以來一直未能實現立法。23條的「七宗罪」包括: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爲、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進行政治活動,以及香港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此外,香港警方國家安全處3日宣佈通緝羅冠聰和許智峰等8名海外港人,指他們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罪名包括危害國家安全、煽動分裂國家及要求外國制裁中國和香港等。

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召開記者會,表示已獲法庭發出拘捕令,通緝8名已潛逃海外的港人,包括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許智峰、郭榮鏗,前職工會聯盟總幹事蒙兆達,前法政匯思召集人任建峰,以及袁弓夷,郭鳳儀和劉祖迪,港警對每人懸賞100萬港元(新臺幣397萬元)進行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