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危害人身安全 陸委會:審慎評估前往或過境陸港澳

陸委會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圖/記者曾俊豪攝)

記者曾俊豪/臺北報導

針對港版國安法以及43條實施細則,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9日例行記者會上指出,該法以言入罪,無限上綱及全球適用的規定,令外界爲之驚愕並高度質疑。他呼籲國人審慎評估前往或過境陸港澳行程,留意個人人身安全。

邱垂正表示,港版國安法及其第43條實施細則分別於109年6月30日及7月7日實施,由於條文內容模糊不清、浮濫,加上實施之初,已有港人遭拘捕及檢控,對我國人赴陸港澳及在陸港澳之風險大增。

他提到,港版國安法對於違反所謂「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訂有極重的刑責,「此種以言入罪,無限上綱及全球適用的規定,外界爲之驚愕並高度質疑。」

▲港版國安法於7日刊憲實施。(圖/路透社)

邱垂正指出,在陸港澳之人士不論國籍,只要涉及港版國安法,受到監控、任意執法,甚至被拘留或遣送至中國大陸判罪的風險都將大增,「提醒國人如已在陸港澳或過境陸港澳轉機,應注意港版國安法可能對個人人權和人身安全的危害;倘若尚未赴陸港澳,應審慎評估,倘有疑慮,建議避免前往。」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6日刊憲,由特首林鄭月娥召開國安委會議,公佈「港版國安法」的43條實施細則,並於7日生效當中含有7大要點,包括授予港警監管網路言論權力,政府在必要時也能凍結、限制、沒收及充公危害國安的相關財產

另據《香港01》報導,港版國安法刊憲後,港警評估立法具震懾效用,加上近期示威活動及衝突數字顯著減少,已決定自12日起重組專門應付示威活動的「踏浪者行動人手,當中六大總區應變大隊的三大梯隊、共6000名防暴警員,約3500人將「解散」返回例行前線警務工作

▲港版國安法引起全球關注。(圖/路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