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上訴成功!香港高院裁決:《反蒙面法》不違憲

疫情影響下,林鄭月娥也戴上口罩。(圖/達志美聯社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去年10月引用《緊急法》定立《反蒙面法》,於同年11月被香港高等法院裁定違憲,下令失效。香港政府提出上訴。香港高院上訴庭9日裁定,港府部分上訴得直(上訴成功),透過《緊急法》定立《反蒙面法》沒有違憲。

根據港媒報導,高院法官判詞中指出,港府引用《緊急法》上訴得直,特首的做法並沒有違憲,而引用《緊急法》定立的《禁蒙面法》,用於禁止非法集會或未經准許集結的人士蒙面也沒有違憲,但用於合法集會及遊行中則屬於違憲,港警也無權要求除去蒙面。

▼參與反送中活動示威者戴上面具。(圖/路透社

對於最新的裁定結果,此案的申請人,前立法會議員長毛樑國雄感到失望,他表示,法庭應與時並進,《緊急法》是在《基本法立例生效,是殖民惡法,應該早日廢除以保障香港人的自由。

此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包含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在內,多數香港人外出都會戴上口罩,香港律政司代表在上訴時指出,民衆若因避免感染新冠肺炎戴上口罩,可受《禁蒙面法》中的免責辯護保障,因爲所戴口罩與防止吸入催淚煙霧面罩不同,法律只是最低限度的限制。

▼香港反送中游行,多數民衆都戴上口罩。(圖/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