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設36億疫苗保障基金! 「打針致死」最多賠償千萬

香港佐敦封區強制檢測。(圖/路透社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香港預計3月初開始施打新冠疫苗,爲提升市民的接種意願港府將成立港幣10億元(約新臺幣36億元)的疫苗保障基金;未來香港民衆若在接種疫苗後出現傷亡情況,最高可獲賠港幣300萬元(約新臺幣1,080萬元)。

綜合港媒報導,香港立法會財委會26日將討論爲接種新冠肺炎疫苗後出現的異常事件設立保障基金,涉及款項10億元(港幣,下同)。立法會文件顯示,如果有人接種疫苗後死亡或受傷,40歲或以上人士最多可獲賠償最200萬至250萬元,40歲以下最多可獲賠250萬至300萬元。

至於接種新冠肺炎疫苗後出現與嚴重異常事件相關的傷害,40歲或以上人士最多可獲賠250萬元,40歲以下人士最多可獲賠300萬元。

政府文件列明屬接種疫苗嚴重或非預期異常事件包括面癱、嚴重過敏反應、由醫護人員公衆認爲免疫接種引起的任何其他嚴重和異常情況住院治療敗血症、死亡和殘疾等。

▲香港預計3月初開始施打新冠疫苗。(圖/路透社)

北京科興公司首批100萬劑新冠疫苗預計19日運抵香港,另一款復星(BioNTech)約200萬劑新冠疫苗也將在本月底前送達。在疫苗抵港後約一週內,港府就將展開疫苗接種工作優先年長者及醫護人員等注射。

負責統籌疫苗接種工作的香港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接受電臺訪問時表示,目前疫苗籌備工作已進入最後階段,港府將提供4個接種途徑,包括在全港18區每區設立最少一個疫苗接種中心醫管局門診私家醫院和診所。

聶德權表示,將視疫苗運抵時間數量,預計在疫苗送達後約一週內,就可逐步展開接種工作,至於是否接種疫苗則屬香港民衆個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