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一訂《禁止蒙面法》…岑敖暉高院提司法覆核 夜間遭駁回

岑敖暉認爲《禁止蒙面規例違憲,應該廢除。(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香港政府4日下午宣佈訂立《禁止蒙面規例》,該規例5日凌晨0點即生效。對此,香港學聯秘書長岑敖暉會同長州覆核王」郭卓堅,在政府公佈條例後2小時內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晚間甚至提出緊急臨時禁制令的申請,但都被高院駁回。

綜合港媒報導,岑敖暉與郭卓堅認爲該規例違反《香港人權法》與《基本法》,阻礙法律賦予香港居民擁有的言論集會自由,屬於違憲的條款,應該立刻廢除。

傍晚5點左右,岑敖暉會同律師、香港社會主義政治人物樑國雄向高院提出「緊急臨時禁制令」的申請,希望法院可以下令暫緩執行。對此,香港高院晚間9點緊急開庭,對案件進行審理;不過林雲浩法官審理後,拒絕頒佈臨時禁制令,意味着以司法暫緩《禁止蒙面規例》生效的手段失敗。

港府祭出《禁止蒙面規例》引起香港民上街示威。(圖/路透

岑敖暉指出,這項《禁止蒙面規例》同樣適用在和平集會,將嚴重影響《基本法》、《人權法》法內所保障的言論、集會自由,且該法賦予警方能在公衆地區要求人民「移除面罩」等物品權力,有可能侵犯人身自由。

除了《禁止蒙面規例》可能侵犯香港居民的言論、集會、人身自由外,《緊急法》的規定中,還讓行政長官、行政會擁有制定「限制居民基本權利法例的權力,也有違憲的嫌疑。

岑敖暉說,這次林鄭月娥與行政會議成員透過《緊急法》訂定《禁止蒙面規例》,雖然影響不一定很大,但代表林鄭往後可能會再動用《緊急法》,容許其他「限制居民基本權利」的法例。

岑敖暉最後強調,港府表示,訂立《禁止蒙面規例》是爲了重整社會秩序,藉此減少暴力事件,幫助警方執法;但訂立規例與維護社會秩序及安全沒有直接關係,應該廢除這條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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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港民上街向政府表達不滿。(圖/路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