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中國駐印度大使館發佈重要通知

(原標題:剛剛!中國印度使館發佈重要通知)

北京時間9月6日深夜,中國駐印度大使館發佈關於在印度實施赴華航班乘客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登機的通知。

通知全文如下:

爲確保國際旅行健康安全,降低疫情跨境傳播風險,根據7月20日中國民航局海關總署外交部發布的相關公告及有關要求,現就在印度實施赴華航班中、外籍乘客憑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登機的具體辦法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自2020年9月14日零時起,自印度搭乘定期商業航班赴華以及經印度中轉乘機赴華的中、外籍乘客,憑登機前3天內檢測機構出具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向中國駐印度使領館申領帶“HS”標識綠色健康碼或健康狀況聲明書航空公司在乘客登機前查驗綠色健康碼或健康狀況聲明書。請赴華乘客注意攜帶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備查

二、檢測時間及檢測機構

核酸檢測應於乘客登機前3天內完成並取得相應核酸檢測證明。駐印度使領館暫不指定特定檢測機構,乘客可選擇印度醫學研究理事會(ICMR)網站公佈的任一醫院化驗室進行核酸檢測。中國相關部門只接受核酸檢測結果,不接受其他新冠病毒檢測結果,請提前聯繫上述醫院或化驗室瞭解檢測類型詳情。

三、中國公民申領健康碼辦法

中國公民應在獲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需包括姓名護照號碼、檢測時間、檢測結果及檢測機構名稱等信息)24小時內(最遲應在登機前12小時),通過防疫健康碼國際版微信程序二維碼附件一),申報個人情況(含手機號碼)並拍照上傳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電子機票。經中國駐印使館或總領館複覈通過後,當事人可獲得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如需要,請點擊以下鏈接(https://hr.cs.mfa.gov.cn/help_two/help-two/hs.html),查看“中國公民核酸檢測證明申報常見問題解答”。請注意在健康碼有效期內乘機,並在登機前配合航空公司查驗。

如中國公民因網絡等技術原因,無法通過防疫健康碼國際版微信小程序辦理上述手續,可將個人護照資料頁、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經本人簽名的健康聲明書中文版式樣見附件三)和電子機票拍照,並選擇上傳發至我駐印使領館如下專用郵箱

使館郵箱:lingshibu936@gmail.com,

孟買總領館郵箱:consulate_mumbai@mfa.gov.cn,

加爾各答總領館郵箱:consulate_kkt@mfa.gov.cn。

請註明個人手機號碼,以便我館儘快審覈並回郵供當事人打印辦理登機手續。

特別提示:申請人如選擇多家發送或重複發送,將會被系統自動鎖定,無法審批。

四、外國公民健康狀況聲明書辦理辦法

外國公民應在獲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後,將有效護照資料頁、檢測陰性證明和申請人已簽字的健康狀況聲明書英文版(式樣見附件四)的掃描件,並選擇發至我駐印使領館如下專用郵箱:

使館郵箱:healthdeclarationformindia@gmail.com,

孟買總領館郵箱:consulate_mumbai@mfa.gov.cn,

加爾各答總領館郵箱:consulate_kkt@mfa.gov.cn。

郵件標題爲:“HS+姓名+出發日期(YYYY/MM/DD)+手機號”,例如“HS+Amit Kumar+20200914+91-12345 67890”。特別提示:同上述第三點。

中國駐印度使館或總領館審覈通過後,將把加蓋使館或總領館公章的健康狀況聲明書掃描件,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還申請人,請申請人自行打印並攜帶至機場。請注意在健康狀況聲明書有效期內乘機,並在登機前配合航空公司查驗。

五、重要提醒

(一)如您無法及時完成核酸檢測並獲得檢測陰性證明,登機前未能持有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或有效健康狀況聲明書,則暫不符合乘機條件,請及時調整行程

(二)目前,印度暫不允許乘客經印度轉機前往中國內地,且機場中轉區暫不具備核酸檢測條件。因此,請有計劃在印度轉機赴華的乘客關注印度有關航空公司的網站,購票前務必與前、後段承運航空公司確認中轉路線是否可行;如與航空公司確認可行,請務必在始發地獲得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或健康狀況聲明書,並在綠色健康碼或健康狀況聲明書有效期內中轉乘機,避免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或滯留風險。

(三)對搭乘航班自印度出發、經由其他國家中轉、最終目的地爲中國的乘客,亦須按照上述要求準備有效的健康碼或健康狀況聲明書,否則可能導致中轉時無法登機。

(四)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有效期以檢測證明的出具日期爲起始點進行計算。因核酸檢測出具結果仍需一定時間,請擬搭乘赴華航班的中國籍乘客合理安排核酸檢測時間,如獲得檢測結果,請第一時間通過防疫健康碼國際版微信小程序拍照上傳,儘量避免在登機當日或前一日才上傳檢測證明,耽誤個人行程。如遇週末或公共假日出發航班,請儘可能在假日前一個工作日15:00前提交。

(五)如核酸檢測報告沒有編號,請乘客在檢測報告編號欄填寫“NA”代替。

(六)提醒所有乘客嚴格遵守相關防疫法律法規,務必提供真實有效的核酸檢測證明。僞造核酸檢測證明將承擔相應法律後果。

(七)申請健康狀況聲明書和申辦簽證不互爲前提。

六、中、外乘客搭乘不定期商業包機或臨時航班赴華所需核酸檢測辦法

(一)中國公民搭乘不定期商業包機或臨時航班回國,原則參照上述第三點規定辦理,但執行兩次核酸檢測報告制度,憑登機前120小時內及36小時內雙份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辦理登機手續。乘客僅需將首份核酸檢測報告選擇發送至我駐印使領館其中一家指定郵箱,辦理健康碼或健康狀況聲明書;第二份核酸檢測報告無需上傳,可直接打印後,與第一份核酸檢測報告和健康碼或健康狀況聲明書一併使用。特別提示:同上述第三點。

(二)外國人搭乘不定期商業包機或臨時航班赴華,原則參照上述第四點規定辦理,但實行48小時核酸檢測或兩次核酸檢測報告制度,或根據中國政府主管部門個案通知,辦理核酸檢測手續。

(三)中國駐印度使館和駐孟買、加爾各答總領館分別審覈在本館轄區或領區赴華乘客的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及健康狀況聲明書。申請人應依據其核酸檢測報告出具機構的所在地,向就近的中國駐印度使館或駐孟買、加爾各答總領館提出申請辦理。特別提示:同上述第三點。

(四)航空公司在飛機起飛前應按中方要求,做好乘客登機前所需的陰性報告查驗、體溫檢測及機上防護等措施,不允許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例人員、發燒發熱或呼吸道症狀患者登機。

如需幫助,可聯繫:

駐印度使館領事保護與協助電話(24小時):+91-9810597886,座機辦公時間)+91-11-26112342;

駐孟買總領館領事保護與協助電話:+91-9769581336;

駐加爾各答總領館領事保護與協助電話:+91-9163390711;

外交部全球領事保護與服務應急呼叫中心電話(24小時):+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中國駐印度使館

2020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