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男在臺殺女友 港府喊「有條件磋商」 陸委會持保留態度

▲港男陳同佳在臺殺害女友並用行李箱棄屍。(圖/監視器畫面翻攝)

記者曾俊豪臺北報導

香港男子陳同佳在臺殺害同行女友,臺灣提出「移交殺人嫌疑犯」要求,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日前表示,保安局會通過港臺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以及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回信臺方雙方將進一步溝通。陸委會今(2日)指出,政府對此持「保留態度」,呼籲臺港應在平等、互惠、尊嚴的原則下建立司法互助機制

大陸委員會今舉行例行記者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作出上述回覆。他指出,政府已接獲港方書面電話表達希望與臺灣溝通,但港方長期漠視政府訴求,是造成相關嫌犯迄今無法得到應有法律制裁主因

他表示,香港特首特別強調「有條件」與我方磋商,政府持保留態度,因爲如果港方提出的條件是指修訂「逃犯條例」相關規定,政府已多次重申,對該法修訂所衍生諸多侵犯人權及人身安全疑慮的關切,「這項修法更可能影響在港國人權益」。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圖/記者曾俊豪攝)

邱垂正提到,自從香港提出「逃犯條例」修法後,香港及國際社會質疑不斷,日前更有數以萬計香港居民走上街頭,以實際行動反對;政府認爲,港方應先有效釋除各界疑慮,爲修法所產生爭議,尋求解決之道。

他強調,香港是「獨立司法管轄區」,對個案處理應有決定權,「不用修法,也可以馬上送過來,我們都可以給予必要的協助」。政府願意在互惠、尊嚴、平等的原則下來協助這個個案。

港男陳同佳去年帶着有孕在身的女友潘曉穎來臺旅行,因懷疑潘女出軌而痛下殺手,不僅釀成1屍2命的悲劇,陳同佳還將女友屍身裝進行李箱,搭乘捷運竹圍站附近棄屍。

陳同佳事後雖在香港被捕,但由於「司法管轄權」的問題,香港法院無法以謀殺罪論處,只能就他先前承認的洗黑錢罪行判刑,最快10月便可出獄。

▲林鄭月娥日前表示,將盡快審議逃犯條例法案(圖/翻攝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